我市积极推进充分就业县(市)区创建工作
我市自2009年开展创建充分就业县(市)区活动以来,通过落实工作职责、完善公共就业服务平台建设和提升公共就业服务能力等措施,创建工作取得了突出成效。到2012年底,新增就业岗位44.2万个,帮助城镇失业人员再就业19.3万人,其中就业困难人员再就业6.2万人,城乡劳动力就业率达到97%以上,顺利实现充分就业县(市)区全覆盖的工作目标。主要做法是:
一、履行政府促进就业责任,促进就业工作扎实推进
全市各级政府将创建充分就业工作列入政府实事工程或年度工作计划,由政府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亲自挂帅,加大对创建工作的实施力度。通过就业优先战略的贯彻实施,在大力发展区域经济同时,逐年扩大就业容量,实现经济发展与拉动就业同增长。通过建立考核制度,对各职能部门和街道(乡镇)、社区(行政村)进行层层考核,职责明确,责任到人,有效地推进了创建工作,通过加大投入为创建工作提供了有力的保障。如江东区实行创建充分就业工作“一票否决制”,难点和重点问题须限时达标。海曙区深化“就业项目经理人”制度,政府各部门凝聚合力,共同推进充分就业区建设。
二、加强公共就业服务基础建设,基层平台建设步伐加快
各地按照创建“六到位”的基层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平台)要求,切实加强公共就业机构基础建设。全市63个街道、90个乡镇、526个社区、2580个行政村全部建立劳动保障服务机构。从事劳动保障的工作人员街道(乡镇)达1075名,社区达798名,村劳动保障协理员达3328名(其中1322名为专职人员);全市公共就业服务的三级机构、四级服务网络已经建成。同时,公共就业服务专业化、规范化、社会化得到很大提升。如江东区将街道劳动保障站纳入事业编制,形成了“二级政府、三级服务网络”的服务模式;奉化市因地制宜推进村(社区)劳动保障服务室全覆盖,总结了基层公共就业服务平台的“五步创建法”,为探索基层公共就业服务的规范化、标准化操作迈出了扎实的一步;江北区建立政策扶持、创业培训、创业服务“三位一体”的工作机制,在8个街道(镇)成立了集培训、职介、就业和创业服务为一体的“创业俱乐部分部”,将创业扶持工作进一步延伸到基层,全力打造创业带动就业新模式。
三、提升公共就业服务能力,就业服务质量不断提高
按照创建标准和要求,始终把提升服务能力,提高服务质量作为主要目标贯穿到整个创建工作之中。一是加强就业服务机构规范建设。按照评价标准要求,建立和完善工作制度,重新制定和完善各级就业服务规章制度,明确职责,服务到位。统一工作职责和办事流程,健全台帐管理,及时将基础数据输入计算机,实行规范化管理。如余姚市通过基层工作人员业务培训、细致的人力资源调查、完善基础台帐、完善就业再就业政策体系等措施,以点带面,推进充分就业创建工作。二是积极拓展各级服务机构功能。充分利用三级就业服务网络作用,结合实际,积极拓展各级服务机构(平台)的服务功能,不断提升就业服务功能。在服务对象上,重点帮扶就业困难人员特别是“零就业家庭”和农村低保家庭人员,通过职业指导、推荐岗位、组织培训、专人服务等措施,帮助其尽早实现就业。在服务方式上,定期走访失业人员家庭,重点协助就业困难人员和灵活就业人员办理相关手续,用足用好现有的促进就业政策,使政府的惠民政策切实能发挥出最大效益。在服务手段上,力求做到关心到位、帮助到位、指导到位、***到位、协调到位等“六到位”。三是大力开展就业援助工作。各地结合辖区实际情况实施更加积极的促进就业创业政策,加大促进就业经费投入,有侧重地加大对就业困难人员、被征地人员的帮扶力度。完善创业扶持政策,注重典型宣传,不断优化就业创业环境。3年来就业困难人员累计实现就业42.2万人次,全市投入促进就业资金 12.05亿元,为确保我市就业局势的总体稳定发挥了积极作用。(市就业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