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罗田县第一批企业稳岗返还名单公示
根据《省人社厅、省发改委、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省退役军人厅、省乡村振兴局、省军区动员局、人民银行武汉分行关于深化实施部分减负稳岗扩就业政策措施的通知》(鄂人社发〔2021〕24号)等文件精神,对参加失业保险一年以上的中小微的企业,按其2020年度单位和职工缴纳失业保险费总额的60%予以返还,对参加失业保险一年以上的大型企业,按2020年单位和职工缴纳失业保险费总额的30%予以返还。现经我局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审核,我县符合失业保险费稳岗返还条件第一批申报的大型企业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等9家,中小微企业罗田县金丰粮油购销有限公司等53家,需从社保基金财政专户(失业保险基金)中拨付返还金额共计49.89万元。现将稳岗返还的企业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2021年9月2日-9月9日。公示期内,如发现有违反相关政策规定或不符合实际情况的,请向罗田县劳动就业管理局失业保险基金管理股反映。
失业保险基金管理股联系人:肖青华
联系电话:0713-5070017
2021年度稳岗返还企业名单第一批.xlsx
罗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9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