萧山区全面推进工伤保险扩面工作
日前,萧山区政府发出《关于全面推进工伤保险扩面的通知》,要求在该区范围内的所有企业、事业单位、民间非营利组织及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都必须按照《工伤保险条例》及相关配套政策的规定,依法为其全部职工或雇工办理工伤保险参保手续,并按规定缴纳工伤保险费。
根据省、市的工作部署和要求,萧山区要在2008年底之前实现工伤保险真正意义上的全覆盖,参保人数要达到47.7万人。为此,该区将采取以下四项措施,加大力度,全面推进工伤保险的扩面工作:一是允许部分企业职工优先参加工伤保险。实行优先参保是指针对流动性较大的外来农民工和季节性用工的企业,目前参加五项社会保险的确有困难的,可在暂不参加其他几项社会保险的情况下,单项参加工伤保险;二是建立用人单位以全部工资总额为基数缴纳工伤保险费的征管机制,确保企业职工应保尽保。各类企业都必须及时到萧山社保中心办理参保缴费登记手续,必须在2007年10月30日前按照全部职工人数如实申报参保人数和工资总额等情况,逾期未申报的用人单位,除按规定进行处罚外,地税部门要在核实工资总额基础上依法征收工伤保险费;三是对高风险行业采取强制参保的措施。在该区工伤保险的高风险行业主要是承担工程项目建设的建筑施工和少量的矿山开采等企业。这些企业的职工是这次工伤保险扩面的重点对象。建设、安监部门要加强对建筑施工和矿山开采等企业参加工伤保险的监督,要把参加工伤保险作为颁发“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审核“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前置条件,不按规定参加工伤保险及缴纳工伤保险费的建筑施工企业,暂停颁发“建设施工许可证”或审核“安全生产许可证”,直至其办理参保缴费为止。招投标办公室在建设工程招标和工程交易时,要督促施工企业出具《全部企业职工办理工伤保险承诺书》。对不履行承诺的企业,要依法对其市场准入和招投标资格进行限制;四是实行指标管理,并与奖励挂钩。根据市政府下达的扩面目标任务,对区内各镇(街)及有关部门实行目标分解责任制,并纳入政府年度工作目标考核指标体系。对领导有力、工作到位、完成任务好的单位给予一定的奖励。
据悉,到目前为止,萧山区工伤保险的参保人数为29.04万人,参保单位达到1.5万余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