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召开广东省民用建筑节能条例和广东省促进散装水泥发展和应用规定宣贯会的通知
横琴新区公建局,各区(功能区)建设局、墙改节能办、质检站,各建设、设计、监理和施工单位,各建筑节能服务公司,各商品混凝土生产企业,各相关单位:
为了做好《广东省民用建筑节能条例》和《广东省促进散装水泥发展和应用规定》的贯彻落实工作,按照省住建厅的统一部署,结合我市工作实际,定于2011年6月30日召开宣贯大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时间
2011年6月30日(星期四)
下午,14:30开始报到,15:00-17:00开会,会期半天。
二、会议地点
珠海市委党校教学楼一楼学术报告厅。
三、会议内容:
(一)宣讲《广东省民用建筑节能条例》和《广东省促进散装水泥发展和应用规定》;
(二)市住规建局领导讲话;
(三)市人民政府分管领导作***。
四、参加会议人员:
(一)请市发展改革局、科工贸信局、公安局、财政局、国土资源局、环境保护局、交通运输局、统计局、工商局、质监局各安排1名负责同志参加。
(二)请横琴新区管委会、各区政府(管委会)分管领导及(公共)建设局分管建筑节能副局长参加。
(三)请市住规建局法规科、房产科、规划科、市场科、质安科,市(区)散装水泥办、质监站、造价站、建管中心相关工作人员参加;
(四)请市(区)施工图审查机构,部分房地产开发、设计、施工、监理单位负责人参加;
(五)请本市节能技术服务企业,预拌混凝土、预拌砂浆、新型墙体材料生产企业负责人参加;
(六)特邀新闻媒体记者参加。
特此通知
二〇一一年六月二十四日
请将参加会议的人员名单于29日中午下班前传真到2251832
(联系人:陈汉辉、陈朝晖,联系电话:211443、22511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