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行定期轮岗加强内部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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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19年01月21日发表
2012年4月初,邳州市医疗保险管理处对多个岗位的上岗人员进行了轮岗,这是邳州市贯彻落实江苏省关于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内部控制有关规定以来进行的第六次轮岗。
为加强经办机构内部控制,规范业务服务行为,维护基金安全运行,2007年以来,邳州市医疗保险管理处实行了关键岗位定期轮岗制度。对处于工作前沿的“医疗保险参续保岗位”、“参保人员医疗待遇审核岗位”、“定点医疗单位费用结算岗位”等关键性岗位,每满一年轮岗一次,构建一个业务全面、相互制约、相互监督的内控体系。
多年来,邳州市的轮岗制度顺利实施,人员轮岗、业务交接制度不断完善,未发生一例违规行为,未接到一例相关投诉举报,收到了良好的内控成效,为维护基金安全和医保形象发挥了重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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