勒北村举行奖励2007年考上本科线学生
各社区居委会、各村委会、机关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现将《勒流街道创建食品安全示范镇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七年十月八日 勒流街道创建食品安全示范镇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关于印发2007年全国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07]28号)要求,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探索食品安全监管有效途径,提高食品安全保障水平,并按照《顺德区创建食品安全示范镇实施方案》的有关要求,结合我街道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和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等重要思想,坚持“全程监管、源头治理”的工作思路,不断加强食品安全专项整治与日常监管,通过开展创建食品安全示范镇工作,逐步建立健全食品安全长效机制,规范食品从业和监管行为,保障群众的食品安全和身体健康。 二、组织领导 成立“勒流街道创建食品安全示范镇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负责开展创建食品安全示范镇的有关工作,组成人员如下:组 长:陈卓然(党工委委员、街道办事处副主任)副组长:刘荣佳(经济发展办公室副主任) 周垣开(工商行政管理分局副局长)成 员:欧阳钜辉(派出所副所长) 何保基(执法分局副局长) 卢永彤(珠江传媒网络有限公司勒流支公司经理) 吴裕邦(兽医站站长) 潘全兴(勒流医院副院长) 潘泽洪(党政人大办公室统侨助理) 张伟建(宣教文卫办公室卫生助理) 梁伟华(农村工作办公室农业助理) 郭永添(经济发展办公室办事员) 廖雪玲(教育组人事专干)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刘荣佳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成员由张伟建、郭永添兼任。联系电话:25533392 三、明确职责分工,完善工作机制 各相关食品安全监管单位要高度重视食品安全工作,积极创建“广东省食品安全示范镇”,按照《勒流街道创建食品安全示范镇工作职责分工》,各司其职,各负其责,认真落实监管责任,并加强部门间的沟通协调,防止出现监管空档或职责不明。要从食品的种养源头、生产加工、经营流通到消费各个环节进行综合治理和监管,形成“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企业各负其责,群众参与监督,全社会广泛支持”的良好局面。 四、创建措施 (一)建立监管体系和应急机制,完善创建基础条件 一是在村(社区)建立二级食品安全监管体系目标,覆盖率要达100%。每个村(社区)要明确一名“两委”干部作为食品安全责任人,落实村(社区)食品安全监管责任,街道办对村(社区)食品安全工作考核达100%。二是建立和健全食品安全应急机制。应急网络覆盖到各村(社区)、重点企业及行业;及时应对食品安全事故,食品安全事故报告率和处理率达100%,确保创建期间不发生Ⅲ级以上食品安全事故。三是加大食品安全工作投入,进一步完善农产品质量监测站、农产品流通市场等硬件建设,并做好基层检测人员的业务培训和考核工作。四是建立食品安全监管信息收集、评价、发布制度,加强部门间的信息沟通,实现食品安全信息互通和资源共享。 (二)扎实推进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 一是在街道辖区范围内选择经验丰富、管理规范的镇级(村级)市场、学校及大型企业食堂,开展全行业信用体系建设试点工作,培育诚信典范,以典型带动行业全面规范发展。二是充分发挥行业自律作用,教育和引导食品企业、食堂、餐饮单位加强内部管理,开展诚信教育,规范经营行为,及时曝光不合格产品和违法违规单位。 (三)全面贯彻《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加强农产品质量监管 一是大力推行农业标准化,加快农业标准的培训、示范和推广,全面提高农业生产企业、农民的标准化意识。积极推广“公司+基地+标准化”等模式,实施农产品品牌发展战略,促进标准化示范区建设、无公害农产品产地认定、产品认证数量逐年增加。二是加大对农药、兽药、渔药和饲料添加剂等农业投入品的整治力度,深入开展农药残留、禁药滥用的专项整治和监测,从源头上防止农产品污染。三是把好蔬菜、生猪、禽类和水产品等四大类农产品的市场准入关,严格实行定点屠宰,加强定点屠宰场畜禽检验检疫和上市肉品检验工作,做到生猪定点屠宰率达95%,上市猪肉“瘦肉精”等B类兴奋剂检测平均检出率控制在0.5%以下。积极推进牛、羊定点屠宰和禽类集中屠宰工作,坚决销毁各种检测不合格的蔬菜及问题肉类,确保不发生假冒伪劣投入品损农事件、因使用违禁药物或问题肉类上市引起的食品安全事件。 (四)加强食品生产加工环节的监管 一是进一步实施食品市场准入制度,全面掌握街道辖区范围内食品生产加工企业的基本情况并建立档案,做到食品生产加工小企业、承包小作坊建档及目录监管率达100%,B、C类企业综合整治转化率达100%,D类企业关停转率达100%,逐步建立起有效的小企业、小作坊质量安全控制体系。二是加强组织食品安全监管部门查处无证生产行为,查处食品生产黑窝点和使用非食用品原料生产食品的违法行为,督促企业严格按照食品质量卫生标准组织生产。三是在街道内找试点推行熟食品加工场集约化管理,探索有效的监管措施,确保试点场内加工熟食品安全。确保创建期间不因发生区域性食品质量问题而被省级部门作“红色警告”和“黄色警示”通报。 (五)加强流通领域食品安全监管 一是推行市场食品准入管理,不断规范市场开办主体和经营主体的经营行为,特别是提高农村食品经营者的责任意识,逐步完善食品安全溯源管理制度,对主要菜市场开展每日质量快速检测,实行摊位信用分类管理。二是开展农村食品市场整治,坚决取缔无照经营食品违法行为,加大对分散在各村(社区)的各类批发市场、集贸市场、个体商贩、小食品店、小餐馆的监管力度,净化食品流通市场。三是开展“农村食品市场整顿年”活动,推进农村食品安全示范店、示范市场建设,发挥引导和示范带头作用;发展连锁经营和物流配送,鼓励名优食品在农村市场流通。建立“食品安全示范店”和万村千乡农家店。 (六)加强消费领域食品卫生监管 一是积极推进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餐饮业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要达95%,学校食堂食品卫生量化分级管理达100%。二是严格落实食品卫生许可制度,确保街道内旅游景点、农家乐、大排档等集中经营场所的餐饮单位卫生许可证取证率达100%。逐步推行农村集体聚餐备案制度,切实加强农村自办宴席的食品卫生宣传指导。三是加大对大、中型餐饮单位和学校食堂、企业、建筑工地食堂的抽查力度,督促从业人员持证上岗,做到大中型餐饮单位和学校食堂、餐饮卫生抽检率达95%以上。 (七)大力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 一是通过街道广播站、报纸、报刊、宣传小册子、知识讲座、村(社区)及学校宣传橱窗等形式,积极开展食品安全进农村、进社区和进校园等宣传活动,并在重点地区和路段设立食品安全宣传横幅,加大对食品安全工作的正面宣传报道。二是开展对街道内集体食堂从业人员、种植养殖户进行食品安全培训教育,多形式宣传食品安全,做到食品安全知识进社区覆盖率达100%,公众对食品安全满意率达70%以上。三是充分发挥社会舆论监督作用,对制假售假的违法行为及时在新闻媒体上曝光,对好的整治经验和好的典型作宣传和推广。 五、工作步骤 创建工作从2007年10月至2008年5月,分三个阶段进行: 准备阶段(2007年10月):做好创建食品安全示范镇的宣传发动工作,召开创建食品安全示范镇动员大会,出台创建食品安全工作实施方案及责任分工,落实人员,明确责任。 实施阶段(2007年11月~2008年4月):根据工作实施方案及职责分工,全面开展食品安全示范镇创建工作,街道办对食品安全开展全程监管,对相关职能部门、村(社区)委会就创建工作进行指导、帮助和督查。 验收阶段(2008年5月):各职能部门及村(社区)委上报创建工作总结;领导小组对我街道各个领域的食品安全示范镇创建工作进行验收、考核,总结创建工作经验。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周密部署,扎实推进。食品安全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部门广泛,领导小组要全盘统筹创建食品安全示范镇工作,布置好各项工作任务。各相关部门要积极配合,把食品安全示范镇创建工作列入本部门的工作计划,部门间联动结合,形成监管合力。要定期召开食品安全工作会议,研究解决创建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切实保障创建工作的顺利推进。同时,将这项工作纳入领导班子和干部的年度工作考核。 (二)加大人力、物力、财力投入。食品安全示范镇的创建工作需要政府、企业和社会各方面的共同参与,有关部门要加大人力、物力、工作经费的投入,确保创建工作顺利推进。 (三)加强督导,确保成效。各职能部门要全力投入创建食品安全示范镇工作,狠抓落实。街道办将对创建工作进度和落实情况开展经常性的检查,及时消除食品安全隐患,同时认真总结经验,解决存在问题,宣传推广典型,并及时向区政府报告工作进展情况,确保创建食品安全示范镇活动取得实效。 七、各部门职责分工 为更好开展创建食品安全示范镇工作,明确各相关单位的责任,形成各司其职、相互配合的局面,结合我街道实际情况,制定本职责分工。 一、党政人大办公室 1、完善食品安全监管体系,将食品安全工作协调列入街道办重要议事日程。 2、建立食品安全监管信息统一发布制度。 3、督促村(社区)建立二级食品安全监管体系,制订街道办对村(社区)食品安全工作考核制度。 二、经济发展办公室 1、做好食品安全生产企业的普查建档工作。配合有关部门深入开展食品生产加工小企业、小作坊整治,做到食品生产加工小企业承包小作坊建档及目录监管率达100%,B、C类企业综合整治转化率达100%,D类企业关停转率达100%,逐步建立起有效的小企业、小作坊质量安全控制体系。 2、开展酒类、食用盐市场专项检查、整治行动。针对酒类市场及食用盐市场存在制假、售假等现象,采取定期和不定期检查相结合,积极开展专项检查行动,规范酒类及食盐市场。 3、建立和完善食品安全监管体系,在村(社区)建立二级食品安全监管体系目标,覆盖率达100%。 4、建立健全食品安全事件应急机制,及时应对所发生的食品安全事件。食品安全事故的报告率和处理率达100%。确保创建期间不发生Ⅲ级以上食品安全事故。做到应急网络覆盖重点村(社区)、重点企业(单位)和重点行业。 5、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扎实推进,至少选择本地一个特色产业开展全行业信用体系建设试点,做到成效明显。 6、组织有关部门深入开展食品生产加工小企业小作坊专项检查、整治工作。规范食品生产加工行为,组织有关部门进一步实施食品和食品相关产品市场准入制度,做到本街道企业生产的重点食品抽查合格率达到90%以上。 7、配合有关部门依法查处食品生产黑窝点和使用非食用品原料生产食品违法行为,有效遏制严重食品违法案件的发生。确保创建期间不因发生区域性食品质量问题被省级部门作“红色警告”和“黄色警示”通报。 8、加强熟食品的管理。一是规范熟食品生产经营管理,强化执法力度,及时联合工商、执法部门清理无证照地下加工场,杜绝熟食品无证照加工经营行为。二是加强对试点熟食加工场的日常监管,探索有效监管措施,推广熟食品集约加工管理体制。三是探索建立熟食品市场准入制度,强化熟食品在市场流通环节的监管。 三、农村工作办公室 全面贯彻《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加强农产品质量监管。 1、大力推行农业标准化工作,加快农业标准的培训、示范和推广,全面提高农业生产企业、农民的标准化意识。积极推广“公司+基地+标准化”等模式,实施农产品品牌发展战略,促进标准化示范区建设、无公害农产品产地认定、产品认证数量逐年增加。 2、加大农业投入品和农产品的监管力度,组织对街道内经营农药、兽药、肥料、饲料、种子的店铺进行专项检查。加强农业投入品规范管理工作,依法查处无证照生产经营以及制售假冒伪劣产品和国家明令淘汰、禁用农业投入品违法违规行为,确保创建期间不发生假冒伪劣投入品损农事件或因使用违禁药物引起食用农产品中毒事件。 3、严格实行定点屠宰,配合工商、执法分局等部门加强定点屠宰场畜禽检验检疫和上市肉品检验工作,严厉打击私屠滥宰行为,全面遏制注水肉和病害肉上市。做到生猪定点屠宰率达95%,上市猪肉“瘦肉精”等B类兴奋剂检测平均检出率控制在0.5%以内。积极推进牛、羊定点屠宰和禽类集中屠宰工作。 4、把好农产品准入关。把好街道内生猪、蔬菜、禽类和水产品等四大类农产品的市场准入关,坚决销毁各种检测不合格的蔬菜及问题肉类,对生产中和市场上销售的农产品加强监督抽查,做到鲜活农(畜、水)产品抽查合格率达到95%以上。 5、做好农产品检测工作,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检验网络体系。认真做好基层检测人员的业务培训和考核工作,经常性地检定校准检测点的设备仪器,确保仪器的准确性。 四、宣教文卫办公室 1、分类管理,实施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做到学校食堂食品卫生量化分级管理达到100%,餐饮业食品卫生量化分级管理达到95%。 2、加强检查管理记录,形成定期监督抽查制度。配合区疾控中心、卫生监督所对大、中型餐饮单位和集体食堂餐饮卫生场所进行管理,季度抽检率达95%以上。小型单位由医院防保部门定期检查,季度抽检率达80%以上。每学期对街道内中小学校和托幼机构的食品安全检查达到100%。 3、规范食品卫生许可。一是提高食品卫生许可证持证率。做到街道内旅游景点、农家乐、大排档等集中经营场所的餐饮企业(单位)卫生许可证取证率达100%以上。二是提高从业人员健康证持证率。对街道内食品从业人员进行食品安全培训教育,从业人员持证率达100%。 4、组织开展食品安全知识“进千家社区、入万户家庭”宣传活动。食品安全知识进社区覆盖面达100%以上,公众对食品安全知晓率达到70%以上。 五、工商分局 1、推行市场食品准入管理,不断规范市场开办主体和经营主体的经营行为,特别是提高农村食品经营者的责任意识,逐步完善食品安全溯源管理制度。促进推行市场食品准入管理的市场逐年增加。 2、加强食品流通环节的监管,开展农村食品市场整治,坚决取缔无照经营食品违法行为。依法查处无照生产经营以及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和销售国家明令淘汰、失效、变质食品的违法违规行为。 3、贯彻落实国家质检总局2007年8月31日发布并正式实施的《食品召回管理规定》,对抽查和检验不及格的商品,严格实施召回制度。 4、开展“农村食品市场整顿年”活动。进一步加强农村食品市场监管工作,推进农村食品安全示范店、示范市场建设,发挥引导和示范带头作用;发展连锁经营和物流配送,鼓励名优食品在农村市场流通。建立“食品安全示范店”和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农家连锁店。 六、行政执法分局 1、查处街道内未取得《卫生许可证》而从事食品生产经营的违法行为。 2、开展打击无证餐饮店的专项整治行动。 3、配合相关部门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检查。 七、公安派出所 1、配合相关部门开展各项食品专项检查工作。 2、配合相关部门应对处理食品安全突发事故。 八、教育组 1、在学校开展食品安全宣传教育,加强学生食品安全意识。 2、加强学校饭堂食品安全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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