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管处代开道路运输业普通***
Admin - admin
于2022年02月10日发表
12月5日,工作人员从市国税局获悉,从2013年12月1日起,由市运管处为道路运输业纳税人代开道路运输业务普通***,税务机关不再开此类普通***。
为保证我省国税系统委托交通管理部门代征道路运输业纳税人税收工作的顺利开展,有效实施源泉监控,省国家税务局、省交通厅研究决定,国家税务局系统可委托各市、县道路运输管理机构依法为道路运输业纳税人代开道路运输业务普通***。
日前,市国税局按照双方自愿、强化管理、依法委托的原则与市运管处签订了委托代开普通***协议,协议明确了委托代开***的期限、种类、对象、内容和相关责任。
本文章内容来源于网络公开内容,仅供参考!不对文章内容时效、真实性负责
2023-09-12 03:21:37重新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