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鞍山市本级2016年财政决算(草案)的报告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在今年1月9日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七次会议上,市财政局受市政府委托向大会做了《关于鞍山市2016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7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其中2016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部分数据是根据预计情况报告的。目前,全市总决算已经通过省财政厅审核。按照本次会议的要求,我受市政府委托,向会议报告2016年市本级(含高新区和千山风景区,下同)财政决算(草案),请予审议。
一、财政收入完成情况
(一)全市财政收入完成情况
2016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年初安排1,326,888万元,实际完成1,329,602万元,完成预算的100.2%,同比增加32,365万元,增长2.5%。
全市基金预算收入年初安排459,292万元,实际完成416,511万元,完成预算的90.7%,同比增加4,727万元,增长1.1%。
(二)市本级财政收入完成情况
2016年,市本级(含高新区、千山风景区、经济开发区)年初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安排699,188万元。按照省财政厅当年决算要求,经济开发区决算数据并入千山区统计。因此,市本级年初预算口径需作相应调整。剔除经济开发区因素后,市本级年初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为***1,188万元,实际完成715,204万元,完成预算的111.5%,同比增加75,587万元,增长11.8%。
基金预算收入安排232,288万元,实际完成200,267万元,完成预算的86.2%,同比增加8,361万元,增长4.4%。
二、财政支出完成情况
(一)全市财政支出完成情况
2016年,经市和县(市)区人代会及其常委会议批准,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安排2,347,546万元,调整后为2,620,939万元,实际完成2,499,227万元,为调整预算的95.4%。
全市基金预算支出安排476,424万元,调整后为593,914万元,实际完成422,624万元,为调整预算的71.2%。
(二)市本级财政支出完成情况
2016年,经市人大批准市本级(含高新区、千山风景区、经济开发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安排1,396,228万元。剔除经济开发区因素后,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年初预算为1,350,107万元,调整后为1,238,446万元,实际完成1,174,168万元,为调整预算的94.8%。
市本级基金预算支出安排248,420万元,剔除经济开发区因素后,调整预算数为226,254万元,实际完成154,718万元,为调整预算的68.4%。
三、财政收支平衡情况
(一)全市预算平衡情况
一般公共预算平衡情况:2016年,全市收入来源总计4,579,717万元(含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上级补助收入、地方政府债券收入、上年结余收入、调入资金和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支出总计为4,451,316万元(含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上解省支出、调出资金、增设预算稳定调节基金和地债还本支出),收支相抵,年终结余128,401万元(含置换一般债券结余6,689万元),全部结转下年支出。
基金预算平衡情况:2016年,全市收入来源总计1,896,595万元(含当年基金预算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上年结余收入、调入资金和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转贷收入),支出总计为1,724,385万元(含当年基金预算支出、调出资金和地债还本支出),收支相抵,年终结余172,210万元(含置换专项债券结余920万元),全部结转下年支出。
(二)市本级预算平衡情况
一般公共预算平衡情况:2016年,市本级收入来源总计4,144,547万元(含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下级上解收入、地方政府债券收入、上年结余收入、调入资金和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支出总计为4,080,269万元(含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上解省支出、调出资金、增设预算稳定调节基金和地债还本支出、转贷支出),收支相抵,年终结余***,278万元,全部结转下年支出。
基金预算平衡情况:2016年,市本级收入来源总计1,639,328万元(含当年基金预算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上年结余收入、调入资金和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转贷收入),支出总计为1,567,792万元(含当年基金预算支出、补助下级支出、调出资金和地债还本支出、转贷支出),收支相抵,年终结余71,536万元,全部结转下年支出。
四、社会保险基金收支完成情况
目前,我市企业养老保险基金、工伤保险基金和失业保险基金已经实行市级统筹管理,由市级财政专户统一核算。医疗保险基金和生育保险基金由市和县(市)区分级管理。五项保险基金当年收支完成情况如下:
(一)养老保险基金
1、企业养老保险基金。全年收入完成631,726万元,支出完成1,019,371万元。收支缺口主要由省借款以及失业保险基金结余垫付解决。
2、城乡养老保险基金。全市收入完成37,800万元,其中市本级收入468万元;全市支出完成32,668万元,其中市本级支出426万元。
(二)医疗保险基金
1、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全市收入完成187,525万元,其中市本级收入140,874万元;全市支出完成193,939万元,其中市本级支出151,331万元。
2、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基金。全市收入完成94,195万元,其中市本级收入1,455万元;全市支出完成79,417万元,其中市本级支出955万元。
3、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全市收入完成35,021万元,其中市本级收入27,778万元;全市支出完成26,947万元,其中市本级支出21,512万元。
(三)工伤保险基金
全年工伤保险基金收入完成17,575万元,支出完成13,566万元。
(四)生育保险基金
全市收入完成4,585万元,其中市本级收入2,617万元;全市支出完成6,134万元,其中市本级支出4,452万元。
(五)失业保险基金
全年失业保险基金收入完成25,956万元,支出完成7,693万元。
五、转移支付执行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转移支付执行情况
2016年上级财政对我市补助为1,350,103万元,其中,返还性补助195,187万元,一般性转移支付补助765,399万元,专项转移支付补助389,517万元。2016年市级财力安排的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总额为135,918万元。
(二)基金补助执行情况
2016年上级财政对我市基金补助为18,915万元。由市级基金收入安排的对下补助为131,805万元,其中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补助112,801万元。
六、举借债务情况
(一)债券转贷收支情况
2016年,全市地方政府一般债券转贷收入126.8亿元(含新增债券1.3亿元),用于安排一般债务还本支出126.1亿元。其中,市本级一般债券转贷收入95.4亿元(含新增债券1.3亿元,置换债券94.1亿元),置换债券全部用于安排一般债务还本支出。
全市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转贷收入123.97亿元,其中,市本级专项债券转贷收入123.87亿元(置换债券),全部用于专项债务还本支出。
(二)政府性债务余额情况
2016年底,全市政府性债务余额751亿元,其中:政府债务725.9亿元,包括:一般债务427.8亿元和专项债务298.1亿元;或有债务25.1亿元,包括:政府负有担保责任的债务9.3亿元和政府可能承担一定救助责任的债务15.8亿元。
市本级政府性债务余额672.8亿元,其中:政府债务654亿元,包括:一般债务358.8亿元和专项债务295.2亿元;或有债务18.8亿元,包括:政府负有担保责任的债务4.3亿元和政府可能承担一定救助责任的债务14.5亿元。
七、国有资本经营收支完成情况
2016年,市本级财政正式编制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当年国有资本经营收入完成40,719万元,完成预算的343%;国有资本经营支出完成32,00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结余8,719万元,其中,用于安排弥补以前年度赤字270万元,调入一般公共预算财力8,449万元,全年收支平衡。
鞍山市财政局
2017年7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