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场所疫情防控指南临时安置点防控9准9不准
疫情防控形势依然严峻,疫情防控期间临时安置点容易发生聚集性疫情。为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辽宁省卫生健康监督中心提醒有关部门和市民要做到9准9不准。 运行九准
做好口罩、洗手液、消毒剂等防疫物资储备,制定应急工作预案,设置应急处置区域,落实单位主体责任,加强人员卫生知识培训。
工作人员疫苗接种做到应接尽接,符合条件的应接种加强剂次。建立工作人员健康监测制度,每日登记,如出现可疑症状应及时就医。工作人员按要求定期进行核酸检测。
在各个出入口设置测温设施,对所有人员进行测温验码,体温和健康码正常者方可进入。体温异常者,应及时到临时医疗救护站就医。所有人员正确佩戴口罩。
加强通风换气。尽量采用自然通风,如使用集中空调,要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办公场所和公共场所空调通风系统运行管理卫生规范》(WS 696—2020)运行。
做好公用设备设施(电梯、公共卫生间等)、公共区域(办公区、活动区、餐厅)和高频接触表面(门把手、门帘)的清洁消毒。
加强安置点蚊蝇鼠蟑的防治工作。
加强公共卫生间或临时厕所的卫生管理和内部清洁。有流动水洗手设施、配备洗手液和手消剂。
加强食品等原料的采购管理,保证来源安全可追溯。
加强卫生和应急相关知识宣传。提醒受灾群众注意饮食卫生,不喝生水;尽量避免赤足涉水;发现疾病及时就医;掌握预防溺水、卫生应急自救等相关卫生知识。
九不准
通风换气制度和措施不能松。
公用设施设备、公共区域、高频接触物表的清洁消毒制度和措施不能松。
安置点蚊蝇鼠蟑的防治工作不松懈。
卫生和应急相关知识宣传不忽视。
工作人员有发热咳嗽等呼吸道症状者不宜上岗。
工作人员未完成第三针加强针疫苗接种者不宜上岗。
体温异常者不宜直接进入并做好处置。
健康码和行程码异常者不准进入。
不戴口罩者不宜直接进入。
编辑: 杨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