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州市医保出台多项便民新措经办服务高效简洁规范
慢性病病人,作为社会上又一弱势群体,如何在保证基金规范管理的前提下提高病人医疗待遇,简化慢性病经办、就医与报销程序,一直是医保人关心、探讨、努力的方面。2015年,抚州市医保局在慢性病经办与管理方面,出台了一系列便民、利民的新举措,新办法实施3个多月来,得到了慢性病病人的大力支持,社会反响较好,不少市民朋友称赞道,“医保又确确实实为老百姓办了一件大好事!”
早在2014年底,抚州市已着手开始为今年的慢性病新管理办法的实施做好前期工作,即规范各慢性病定点单位的软件管理,规定只有达到慢性病准入条件的单位,才有资格定点为慢性病就医机构,经过3个月时间调试,10余家慢性病定点单位“药品管理软件”基本达到要求。今年3月,历年办理慢性病人员(慢性传染病除外)不再需要来医保办理相关审批手续,直接由医保系统根据病人上一年度的电脑审批信息进行重新审批,慢性病病人的就医医院(医院、社区卫生站各选一家)也维持上年不变,如需变更就医医院可自行到医保登记更换。慢性病刷卡记账,不再采取每月300元、每张处方平均金额100元的限制;慢性病病人门诊就医刷卡,按慢性病的适应症由医生控制开具相关用药,一次处方用量可根据病人的实际情况而定,原则上一次开药不超过30天用量即可;慢性病原则上不再报销现金***。在简化慢性病经办与报销流程的同时,按月对慢性病定点医院进行实地与网上稽核,规范医院的医疗行为,减少基金不合理支出。
通过一系列措施的实施,慢性病的管理不但做到便民、利民,更能做到公平、公正;同时对医院的管理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规范的医疗行为在保障医疗保险基金安全的前提下进一步促进医院、医保事业良性发展,做到三方共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