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昌市建立计划分配军队转业干部安置任务均衡分配和考核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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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19年06月16日发表
为不断提高我市的军转安置质量,圆满完成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任务,我市决定建立计划分配军队转业干部安置任务均衡分配和考核机制,即从2014年起,每三年为一个安置周期,对周期内的军转安置工作进行总体部署、计划统筹和考核。市军转安置工作小组会同有关部门于2013年11月15日下发了文件。文件明确:各县市区主要承担政策流向为当地的军转干部安置任务;对市直机关事业单位,根据其人员编制数和空编缺编情况分配安置任务,每周期内每个单位原则上要承担一次以上军队置业干部安置任务;中省在宜单位应全面完成省委、省政府下达的年度军队转业干部安置任务。对完成安置任务情况实行目标管理考核范畴,对拒接接收、安置结果质量差、单位人员编制空缺,不主动申报接收军转干部安置计划的,根据不同情况扣减目标管理分值。(宜昌市军转办 周伍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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