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隆六强化推进农村党风廉政建设
今年5月以来,晴隆县采取“六个强化”措施,进一步加强对民生政策的落实情况和民生项目资金的有效监督,深入推进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成立了以县委书记任第一组长,县长任组长的领导小组,制定了实施方案,成立了14个乡(镇)民生特派组,每个乡(镇)民生特派组核定编制确保4人,组长分别由各纪工委书记或监察分局局长担任,副组长由乡镇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或乡镇副职担任,各乡镇均配备特派员2名。目前,全县共有民生特派组人员56名。共投入资金20余万元为各乡(镇)民生特派组配备了办公桌椅、文件柜、电脑、相机等,为民生特派组正常开展工作创造良好条件。
二是强化制度建设。为使民生特派组走上制度化、规范化管理轨道,以建立科学、有序、严谨、高效的内部运行机制为目标,强化内部管理,着眼于制度建设的针对性、系统性和前瞻性,制定了《晴隆县民生项目监督管理联席会议制度》、《晴隆县乡(镇)民生特派组“三重一大”事项监督制度》等11个制度,以确保民生特派组工作有章可循,有章可依,为民生特派组各项职责落实到位提供有力保障。
三是强化宣传推动。为进一步加大对民生特派组的宣传力度,提高人民群众对民生特派组的知晓率,该县利用晴隆县廉政网站开办“民生项目监督”专栏,在全县14个乡(镇)分别召开了共1000多人参加的民生特派组工作宣传动员大会,制作大型宣传广告和宣传碑16块,张贴宣传标语200余幅,发放各种宣传资料10万余份,并将特派组组长、副组长和特派员的姓名、照片、联系方式等制成公示牌在所在乡(镇)政务公开和村务公开栏进行公开,拓宽群众的反映举报渠道。县纪委监察局将民生政策及民生监督工作相关内容录制成光碟发放到各乡(镇),通过乡村调频广播向全县各乡村20多万群众宣传中央和地方的各种强农惠农政策。同时,强化信息工作,今年来被中央、省、州、县媒体采用民生信息104条,大力营造抓好民生监督工作的良好氛围。
四是强化示范带动。为使各乡(镇)民生特派组工作出亮点,见实效,该县明确了人员落实到位、办公设施设备齐全、制度建设完善、项目备案和工作台账规范完整、群众对民生项目监督工作落实满意度在90%以上等“八个创建目标”, 以点带面发挥示范带动作用。制定了《晴隆县推进民生特派工作标准化建设实施方案》,要求2014年12月底完成莲城、光照、大厂、三宝四个乡(镇)民生特派组示范创建工作;2015年3月底完成全县民生特派标准化全面建设工作。在创建工作中认真落实乡(镇)党委在党风廉政建设中的主体责任,充分发挥纪委的组织协调作用,将民生特派组工作与统管工作、乡(镇)纪委工作、村务监督委员会和民生监督信息员工作有机结合,确保示范创建工作取得实效。
五是强化督查拉动。县纪委“一把手”、委局领导班子成员及14个民生特派组,采取定期巡察、交叉检查、实地走访、明察暗访等方式,深入乡(镇)督促检查民生政策的落实情况、民生项目资金管理使用情况及涉农项目备案情况,认真查找民生项目建设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切实维护群众利益。目前,各民生特派组按规定对本乡镇的涉农项目进行了备案,备案项目145个,备案资金8580万元。乡镇民生特派组共发现问题315件,已办结190件,有效推进民生项目监管工作。
六是强化查处促动。充分发挥纪委组织协调作用和有关部门职能作用,采取信息沟通、手段互补、力量互助等工作方式,优化整合办案资源,加大办案工作力量,变单兵作战为集团作战。县纪委、监察、社保、财政、审计、检察及乡镇民生项目监督特派组等有关人员,相互配合,疑难会商,采取全面排查与重点核查相结合的方法,共同推进民生项目案件查办工作进度。今年来共立案38件,结案28件,处分26人,收缴违纪资金35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