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南区自查自评常态化促脱贫质量提升
“严格对照脱贫指标要求,开展经常性的自查自评,及时发现存在问题……”近日,江南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在研究巩固扶贫成果时,要求各镇、扶贫开发各专责小组、城区机关部门要对照贫困户“十一有一低于”、贫困户“八有一超”的要求,建立常态化的自查自评机制,全面提升脱贫质量。
自脱贫攻坚战打响以来,江南区坚持党建引领脱贫攻坚,投入专项扶贫资金积极完善乡村基础设施,坚持扶志扶智扶贫结合,大力发展高效扶贫产业,突出完善综合保障体系,脱贫攻坚取得决定性成就。2017年底,江南区9个贫困村全部摘帽;2019年底,完成99.9%的脱贫攻坚任务,贫困发生率由2015年底的2.87%下降至2019年的0.027%;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从2015年的1.16万元增加到2019年的1.66万元,年均增长9.3%,比2016年提高了3897元;脱贫立卡贫困户最后的20户47人于今年11月上旬顺利通过脱贫“双认定”。
今年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战脱贫攻坚之年,在最后冲刺阶段,江南区始终坚持将脱贫攻坚作为最大的政治任务和民生工程。为提高工作效率,巩固扶贫成效,提高脱贫质量,江南区建立“五个自查”(帮扶干部自查、结对互查、督查组检查、领导调研抽查、组织考查)机制,突出各项目标任务完成质量情况、脱贫退出质量情况、克服疫情影响情况、巩固脱贫成果情况、资金使用管理情况、专项工作巩固提升情况的自查自评,突出对各级考评暗访反馈的问题整改情况进行自查自评,突出对20户脱贫不稳定户监测帮扶情况、112户边缘易致贫户监测帮扶情况、返(致)贫风险农户未被列为监测对象情况、消除风险的监测对象情况进行自查自评,及时整改存在问题,做到防贫监测和帮扶工作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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