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出台优惠政策发挥现有人才作用引进紧缺人才
记者近日获悉,自治区党委、政府9月1日正式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发挥现有人才作用和引进急需紧缺人才的若干规定》,明确自治区政府每年安排4000万元专项资金用于人才资源开发,并随财政收入增长逐步提高。
在稳定和用好现有人才方面,实施人才高地和创新团队建设工程,对为自治区经济社会发挥积极作用的人才高地,每个奖励20万元;鼓励人才兼职兼薪,支持人才到基层发挥作用;建立专家服务基地,对成绩突出的基地给予10万元奖励;完善高层次人才津贴制度,对全职在宁工作的两院院士,每人每月发放津贴1万元;完善人才激励机制,对有突出贡献的专业技术人才和科学技术杰出贡献奖获得者,奖励10万元至30万元。
在培养各类人才方面,鼓励各类人员攻读硕士、博士和自费出国留学;构建人才培养平台,对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按国家级30万元、自治区级15万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科研资助;加快高层次领军人才培养,对产生两院院士的单位,一次性给予300万元奖励。
在引进急需紧缺高层次人才方面,鼓励用人单位采取兼职、咨询、讲学、科研和技术合作、技术入股等柔性方式引进高层次人才和高技能人才。对企事业单位引进的院士,国家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享受***特殊津贴人员,国家级学术技术带头人,且每年服务时间不少于3个月的,授予“自治区特聘专家”称号,院士和国家级学术技术带头人聘为自治区政府顾问,并按项目完成情况给予5万元至20万元的奖励;引进带资金、项目的,一次性给引进单位10万元至20万元科研项目经费资助。加大引进国外智力力度,鼓励有条件的单位在国内外人才密集地区设立研发机构,并一次性补助10万元至15万元研发经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