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2017年度劳动关系和谐指数首次位居全省第一
近日,浙江省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工作领导小组通报了2017年度全省劳动关系和谐指数测评结果,我市劳动关系综合指数得分为89.18分,在全省11个市中首次位居第一,实现重大突破。
和谐的劳动关系是维持社会稳定和保证经济健康发展的重要基础。劳动关系和谐指数评价体系,是运用统计手段客观反映一个地区劳动关系的和谐程度。据了解,我省于2012年在全国率先建立了劳动关系和谐指数评价体系,每年开展针对各市的劳动关系和谐度的评价工作。此前,我市连续多年名列全省第二。
2017年度指数测评工作,从今年6月开始,由省构建和谐劳动关系领导小组办公室委托省人力社保研究院具体组织实施。由政府部门工作、企业劳动关系情况、劳动者满意度调查三个维度构成,占比为3:4:3,采取定量与定性分析、政府考核与第三方机构测评、全面评价与抽样调查相结合的方法,通过对政府部门工作评价,对企业劳动用工、社会保障、工资支付、安全生产、技能培训、人文关怀等的动态***监测和劳动者满意度调查,最终结果以百分制呈现,以综合得分高低排名。
2017年度全省劳动关系和谐指数平均得分为84.51,与2016年度的84.55基本持平,比2015年度提高2.55分。这次指数综合测评的三个维度中,其中政府部门工作情况部分,在评价指标和评价方式上较往年有较大幅度调整,新增了浙江无欠薪行动、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综合试验区等近年劳动关系领域政府部门的重点工作评价。我市由于在“浙江无欠薪”行动、 创建“双爱”活动综合试验区、劳动争议调处等工作中,各级领导重视,采取措施有力,取得成效明显,最终政府部门工作项得分89.81分,比其它地区得分平均高出5分。
我市劳动关系和谐指数获得全省第一的成绩,是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市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各区县(市)和广大企业、职工共同努力的结果,特别是本次受检的海曙区、镇海区、北仑区、鄞州区、宁波国家高新区、杭州湾新区和慈溪市做了大量的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