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集中开展灰广播及非法医药广告播出整治行动
为进一步规范广播电视传播秩序,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利益,按照国家广电总局和省广电局统一安排部署,晋城市文化和旅游局认真组织,多措并举,自2022年1月10日起在全市范围开展了“灰广播”及非法医药广告专项整治行动。
一是严格落实责任,积极开展自查。市、县(区)两级广播电视主管部门认真落实属地管理责任,高度重视,抓紧抓实。按照《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办公厅关于集中整治“灰广播”及非法医药广告播出的通知》要求,严格落实工作责任制,积极督促辖区内播出机构迅速开展“灰广播”、非法医药广告自查工作,对开办频率频道、播出广告、传输发射节目等业务进行全面自查。经自查,我市各频率频道目前没有任何医药广告。
二是压实责任,狠抓落实。全市各级播出机构认真履行意识形态主体责任,全面加强频道频率管理,积极自查整改开办频率频道、播出广告、传输发射节目等业务的违法违规问题。严格执行《广播电视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和《广播电视广告播出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加强广播节目设置、名称定位、覆盖范围和技术参数管理。严禁播放违法违规的虚假医疗、药品、减肥瘦身广告和医疗养生节目,以及各种节目形态发布和变相发布医疗、药品和减肥瘦身或服务等行为。对在播的医院品牌形象广告和“三品一械”等各类广告,严格按照有关专项法规、政策和规定执行,把好程序审查关。
三是建立机制,强化监管。始终严格执行国家广电总局及省广电局相关规范要求,将集中整治与日常监管相结合,市级广播电视主管部门指导督促各级广播电视播出机构和用频单位依法依规办台、用频,逐层把好导向关、审查关、播出关,积极强化监测、通报、查处、反馈等工作机制,严防违法违规问题反弹,推动治理长效化。准确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讲好晋城故事,为群众呈现更多优质精彩的广播电视节目。
责任编辑: 茹妮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