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海县劳动监察大队实行二四进企制度
针对目前许多中小企业用工管理不规范、经营者和职工双方法律知识模糊、劳资纠纷不断、群体事件多发等现象,宁海县劳动监察大队为切实帮助企业完善用工管理、督促企业自觉遵守法律法规、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维护劳动关系和谐稳定,从3月份开始实行常态化的“二四进企”办公制度,收到较好效果。
制度规定,每周二、四,全体监察人员除内勤和信访接待人员外,没有特殊情况,一律不得坐在办公室、不得处理日常案件,而主动到各自负责的乡镇街道和网格内企业进行监督检查和服务指导,检查企业执行劳动法律法规的情况,倾听管理层的意见和建议,了解工人的劳动现状。通过悉心讲解相关政策,帮助经营者分析用工风险,诊断管理漏洞,让经营者在办公室就能及时掌握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的新政策,解决管理上的实际问题,让工人在厂区内就能解决最关心的权益保障问题。对检查中发现的严重用工违法行为,可以进行现场整改,在源头上消除劳资矛盾发生,尤其在工人工资支付问题上,努力做到“平时勤监察,年关享太平”,逐步实现创建“无欠薪宁海”的工作目标。
制度要求,监察人员要通过政策培训和学习,不断提高自身的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真正成为劳动和保障政策的传导者和用工管理的指导师,做到“进得去、坐得住、讲得透、断得准”。制度明确要求每人每年主动监察不少于100家用人单位的目标任务,并要求指导所属企业完善好用工管理制度,督促企业自觉履行相应义务,教育职工遵守纪律和爱岗敬业,大力推进省委省政府提出的“企业关爱职工,职工热爱企业”的双爱活动。人社局领导和监察大队将适时对各监察人员对应的用人单位进行抽查和回访,以评估工作实际成效,防止监察工作被动应付和懒于监督现象,使监察工作真正发挥主动监察的职能,融入到企业和劳动者中去,实实在在的为提高用工管理水平、促进诚信用工和体面劳动、维护社会安定作贡献。(宁海县人社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