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鄞州鼓励大学生到农村当新型农民出成效
大学生任仁波投资300多万元,建起了124亩葡萄园,今年达到150万元产值,70%销往沃尔玛等大型超市,其注册的“紫串”商标,已经成为业内小有名气的品牌。目前她牵头成立了鄞州区“田旺瓜果专业合作社”,联合几户农民共同经营葡萄。新型农民果然不一样,他们信息灵,爱动脑,手里还有“绝活”——采用新技术,引进新品种,不仅自身取得了良好的效益,还带动了周边农民致富。 据了解,鄞州区在2007年就出台了针对具有大专以上文化、懂技术、会经营的大学生农民的扶持政策。政策规定,具有国家承认的涉农类大专以上学历,年龄在40周岁以下,可在鄞州区直接从事农业生产,且达到一定经营规模的创业者 (法人代表、农场场长、承包户主),按承包面积、经营规模大小,每人每年可享受1.6万元至2万元补助,补助资金由区农发基金专项列支,按季发放;享受城镇居民养老、医疗、工伤、生育和失业五项保险。在缴纳的保险费中,除个人应交部分外,其余部分由政府专项资金支付;在农业继续教育、农业项目申报、农业成果审定、技术职称评定等方面享受该区农业科技人员同等待遇;设立高素质新型农民创业发展基金,鼓励高素质大学生农民在该区开展农业创业,并在农业小额贷款担保、农业保险、土地流转等方面提供便利。 今年年初,鄞州区适时放宽了新型农民学历的准入门槛,将扶持政策中要求的大专以上学历,放宽到中专以上学历,年龄从40周岁以下放宽到45周岁以下,生产规模也作了相应调整。为了使新型农民的队伍尽快壮大,鄞州区正在确定第三批培养名单,目前申报的人员已经达到60多人。 作为“新型农民培养计划”的补充,鄞州区还推出了“快乐成长科技支农奖”,用于资助具有前瞻性、效益好的农技项目,并奖励常年坚持在区、镇乡、街道工作的先进农技推广人员和依靠科技带头致富的乡土人才。鄞州区鼓励大学生农村创(就)业的配套政策,无疑是拓宽大学毕业生就业渠道和发展现代农业的双赢之举。(2009-06-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