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山区财政局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规定,现公布深圳市南山区财政局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受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相关收费情况,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等8部分组成,起止时间为2018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一、概述
(一)加强组织领导
政府信息公开是推进行政体制改革、加强对行政权力监督制约、从源头上防治腐败和提供高效便民服务的重要举措。我局一直将政府信息公开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来抓,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积极稳妥推进我局政府预算信息公开政务公开工作。成立了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部署、组织、协调、指导政务公开工作,下设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为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深入推进和发展提供了有力的保障。
(二)加强制度建设
严格按照《条例》的有关要求,制定年度工作计划、目标、措施和公开内容目录,把各项工作具体落实到人,认真组织实施;建立预审和审批制度,所有公开内容都必须经过事前研究和论证,进行预审后,再按规定程序审批后予以发布;建立责任追究制度,严肃工作纪律,提高工作效率。2018年,根据工作要求,重点加强了信息公开保密审核制度建设,严格执行《南山区政府预算信息公开工作方案》、《南山区财政局政府预算信息公开工作方案》,明确政府信息公开的原则、责任主体、公开内容和要求等内容,积极稳妥推进财政预决算、部门预决算、专项资金等政务信息的公开工作。
(三)加强载体建设
以做好南山政府在线门户网站绩效评估工作为契机,全面加强区政府门户网站本单位子页面建设,对原有页面进行了全面的改版升级,重新梳理栏目设置和办事服务事项,及时更新了机构职能、领导班子、财政预决算、工作动态、通知公告等政务信息。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主动通过区政府门户网站及时公开区级财政预决算信息、专项资金信息及其他资金信息共62条,发布各类工作动态及通知公告共51条,更新国企信息5条,总计公开信息118条。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8年我局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宗,已按相关规定答复。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我局严格执行《条例》有关规定和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清理规范一批行政事业型收费有关政策的通知》要求,政府信息公开相关费用全部在行政经费中列支,未收取申请人任何费用。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8年度我局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的情况。
六、推动实施公共资源交易、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公益事业建设等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建议和提案办理结果公开等情况
全年,我局在区政府门户网站共发布资金信息212条,其中,财政预决算信息30条、“三公”经费信息1条、专项经费信息12条、其他信息24条,督促各预算单位按时公开部门预算、部门决算共计145条;2018年我局共收到市、区两级的人大建议、政协提案23件,按期办理23件,并已按要求在区政府门户网站“建议提案办理”栏目公开。
七、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情况
总的看来,一年来,我局的政务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依然存在一些问题:预算信息公开的业务培训和指导工作有待进一步加强。
2019年,我们将按照《信息公开条例》及相关规章制度的要求,进一步完善政府预决算公开机制和财政信息公开方式,努力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做得更好。
(一)加大财政宣传力度,拓展政府信息公开渠道。在加强网站建设和新闻宣传的基础上,探索信息发布和沟通互动的新渠道。通过各种有效载体积极主动、及时稳妥地宣传报道财政政策、财政管理与改革、财政支持经济社会发展等情况,释疑解惑,积极把握正确的舆论导向,增强财政政策的正面影响和效应,争取社会各界的理解和支持,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
(二)抓好宣传培训,强化政务公开意识。通过举办专题培训等途径,加强政务信息公开宣传,切实增强我局全体干部职工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主动性和自觉性,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质量和水平。
(三)加强指导监督,提高工作透明度。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办法,加大对公开工作各个环节的监督、考核力度,及时发现和解决政务公开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升服务水平,推动政务公开工作向纵深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