皇姑区应急管理局2020年行政执法年报
为深入贯彻落实《***关于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指导意见》,现将2020年度我局行政执法总体情况有关数据报告如下:
一、本部门涉及的行政执法主体情况
皇姑区应急管理局作为行政执法主体,委托皇姑区应急管理事务服务中心进行行政执法,双方签订委托协议。
二、行政执法人员总体情况
皇姑区应急管理局在编在岗15人,参加执法培训考试合格人数10人;皇姑区应急管理事务服务中心在编在岗人员74人,参加培训考试合格人员数量27人。
三、法制审核总体情况
配备法制审核人员2人,无职业法律资格(通过司法考试)人员。2020年度法制审核案件数量18件,法制审核纠正案件2件。为提升法制审核人员队伍整体素质和业务水平,保障法制审核人员正确运用法律履行职责,制定并《皇姑区应急管理局法制审核人员学习培训制度》,全年开展两次法制审核人员培训会。
四、“行政执法事项清单”编制和公开情况
已编制“行政执法事项清单”,并在区政府门户网站公开“行政执法事项清单”。
五、涉企检查管理情况
行政处罚19起,其中涉企13起,其中10起为罚款,3起为警告。10起罚款报区司法局备案。
六、涉企检查备案情况
涉企安全生产行政检查29起,已全部向司法局备案。
七、开展行政执法人员培训情况
本年度开展了2次执法领域专业的培训;参加了1次执法资格考试培训。
八、自由裁量权基准制度建设情况
自由裁量权细化数量338条,2020年对自由裁量标准进行修订,修订后的自由裁量标准在政府网站公示并报司法局备案。
九、行政执法决定公开情况
本年度行政执法处罚19起,其中一般程序15起,简易程序1起,行政强制1起,均已在区政府门户网站公开公示。
十、重大行政处罚备案总体情况
2020年无重大行政处罚。
十一、行政执法音像记录设备配备情况
皇姑区应急管理局每2名监督员配备1台执法终端、1台打印机、1台执法记录仪、1台***机。
十二、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情况
制定并印发《皇姑区应急管理局行政执法责任制度》。
撰稿人:马春雨
审核人:呼延小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