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皇姑区内无疑似土壤污染地块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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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2月16日发表
按照《土壤污染防治计划》(国发[2016]31号)、《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办法(试行)》(环境保护部第42号令)相关要求,经环保皇姑分局与皇姑区地块征收部门共同确认,截至目前,皇姑区域内没有疑似土壤污染地块。
特此公示。
沈阳市环境保护局皇姑分局
2018年1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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