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河县民政局全面落实义务兵家庭优待金政策
新河县高度重视义务兵家庭优待金的发放工作,民政部门主动履职,相关部门积极配合,县政府及时审批,全面落实2015年义务兵家庭优待金政策。
一是严格核定优待对象。民政局及时会同县征兵办对2013年度和2014年度入伍义务兵进行造册、建档,做到不错、不漏、不重复,核定今年义务兵优待总人数147人,其中:进藏(疆)4人、大学生义务兵21人。
二是严格核定优待标准。根据县统计局提供的数据,确定2015年义务兵优待标准:农村5043元/年、城镇15720元/年,严格落实进藏(疆)、大学生义务兵增发优待金政策,测算优待金总额为105万元。会同财政部门及时向县政府汇报,确保优待资金落到实处。
三是严格资金发放程序。该县坚持专款专用、社会化发放的办法,已将105万元的优待金通过银行“一卡通”,直接打入义务兵父母(抚养人)账户,目前已足额发放到义务兵家属手中。(来源:市民政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