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情提示刚参加工作的毕业生要注意维权
应届毕业生注意以下几点:
已就业的毕业生应该在工作中注意维护自己应有的权益,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时一定要签订劳动合同,对合同中双方的约定,特别是对试用期、违约金、劳动合同期限等易产生纠纷的项目务必看仔细。遇到不签订劳动合同的单位,在利益受到损害时,只要存在事实劳动关系,照样可以拿起法律武器,向有关劳动仲裁部门或劳动监察部门寻求帮助。毕业生在签订劳动合同后,应关注一下自己每月的工资单,注意自己在享受社会保险方面的权益,看看单位是否为自己交纳一些基本的社会保险,如未交纳,可向单位提出要求。
毕业生工作后,还要关注自己的档案、户口等人事关系,如果工作后没有签订就业协议书,档案、户口还在学校的,可与单位签订就业协议书,通过人才交流中心将档案、户口转到工作所在地;如果学校已将人事关系退回生源地的,可以办理改派手续或先到生源地人事部门办理报到落户手续,后到工作所在地人才交流中心办理人事关系接收手续。同时毕业生应将一些归档材料,如劳动合同,岗位聘任书等能证明自己资历的材料及时存入自己的人事档案中,便于以后的长远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