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出台加快发展人力资源服务业意见
人力资源是生产要素中最有活力和创造力的要素,并逐步成为世界经济发展和国际竞争的第一资源。人力资源服务业作为提供获取、开发、配置和利用人力资源等各项服务的产业活动体系,已成为现代服务业的重要形态之一,是极为关键的战略性新兴产业。近日,市政府出台了《关于加快发展人力资源服务业的意见》,政策的出台将从资金、税收、人才、服务等多个方面综合给予优惠,加大了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的支持力度,有效推动人力资源服务业的快速发展。
一是抓大不放小,政策很优厚
在培育人力资源服务业龙头企业方面,我市将积极推动人力资源服务业企业改制、挂牌、上市,对新进入市、省级服务业重点企业名单的独立法人企业(集团),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1万元、5万元。鼓励社会资本进入人力资源服务领域,支持企业通过兼并重组做大做强,对其在合并、分立、兼并等企业重组过程中发生转让企业产权涉及的不动产、土地使用权转移行为,不征收营业税。对新引进境外并具有行业高等级执业资质和一定经营规模的人力资源中介服务企业,经认定后给予一次性奖励10万元;在抓大的同时,我市还同时鼓励小微企业发展,从财税、金融、公共服务等方面加大对小微企业支持力度。如除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决定对特定行业注册资本最低限额另有规定外,取消有限责任公司最低注册资本限制等。《意见》还从服务产品创新、特殊人才政策、加大资金扶持等方面,为行业发展要素资源配置赋予了一定的“特权”。在人才政策方面,允许事业单位为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含5年)且工作年限满20年或工作年限满30年的人员提前办理退休手续到人力资源服务企业工作。对规模较大或创新能力较强、能引领行业发展的人力资源服务企业的副总经理职务以上人员,经有关部门批准,可不受学历、资历、任职资格等限制,破格直接申报高级经济师资格。《意见》还明确,我市将全面实施供需双方对接工程、基地建设推进工程、品牌建设推进工程等三大工程,全面推进人力资源服务业的发展。
二是厘清政企边界,激活市场主体
按照政企分开、政事分开、事企分开的原则,我市将加快推进全市人力社保系统所属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改革,正确界定公共就业服务与市场竞争业务,分离公益性项目和盈利性项目,强化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建设,逐步把盈利性项目推向市场,全面参与市场竞争。要按照顶层设计、具体管理、公益服务、社会中介等四个层级,明确每一层面的实施主体,加快形成完善的人力资源市场体系。创新公共服务方式,完善政府购买公共服务机制,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公共服务。加强区域性、专业性、行业性人力资源市场及配套服务设施建设,培育公共服务品牌,发挥示范集聚效应。在资金安排上,市区服务业发展资金和市人才发展资金每年统筹安排资金用于支持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各县(市、区)也要安排一定的财力予以积极支持。主要用于人力资源服务业标准研究制订,高端人才的培养和引进,人力资源服务网站、人力资源服务数据库等服务平台建设,知名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引进,人力资源服务企业的扶持和奖励,全市人力资源服务业重大活动的举办等。在放开市场发展的前提下,不断强化制度建设、行业监管、引导行业自律,进一步加强了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监督管理机制。
三是培育一个新产业,构建一种新服务
《意见》还构建了人力资源业发展的新蓝图,力争到2016年,我市基本建成专业化、信息化、产业化的现代人力资源服务体系,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充分保障,市场经营性服务产业逐步壮大,高端服务业快速发展,支持有条件的人力资源服务企业“走出去”,积极承接国际服务外包业务。全市引育各类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总数达到100家,引进国内外知名的人力资源服务企业3家以上,培育2家以上具有一定国内知名度和规模的人力资源服务企业,打造1个省级以上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区或集聚示范区,人力资源服务业从业人员总量达到3000人以上,力争每个从业人员3年内至少获得一次岗位培训。人力资源服务业政策体系基本完善,市场秩序不断规范,企业、从业人员权益得到有效维护。
这一《意见》的出台,不仅突出了政府政策在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中的牵引作用,而且更加突出了市场的决定作用,对完善人力资源的配置、成长、开发、评价、激励、保障等各个环节,形成完整清晰的服务产业链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此外,随着政策红利的逐步释放,对培育人力资源服务业这个新兴产业,构建一种全新的人力资源服务体系,增强区域人力资源竞争能力都将起着深远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