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中央环保督察组交办9306号信访件的调查处理报告
浙江省迎接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工作协调联络组(信访组):
交办编号:9306号
交办时间:
举报内容:举报人希望浙江省能落实《关于调整环境保护监测津贴的通知》(人社部发〔2015〕100号)文件要求。
承办单位:嘉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中央环保督察组交办的中环督信9306号信访件我市于收到后,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确定由嘉兴市副市长沈晓红领办。该信访件立即交办嘉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第一时间了解核实有关情况。现将调查处理情况报告如下:
一、被举报对象基本情况
经调查核实,信访人反映的情况属实。
信访人反映的文件是国家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财政部联合下发的《关于调整环境保护监测津贴的通知》(人社部发〔2015〕100号),下发日期为,津贴发放对象为环境保护事业单位直接接触有毒有害物质的环境监测、科研人员和有关辅助人员,要求从执行。
二、调查核实情况
经调查核实,嘉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己于向各县(市、区)联合下发了《关于转发调整环境保护监测津贴的通知》(嘉人社〔2016〕27号),并要求各地认真贯彻执行,对环境保护事业单位直接接触有毒有害物资的环境监测人员,按每人每月350元发放环境保护监测津贴。
三、存在的问题
无。
四、处理整改情况
(一)查处情况
无。
(二)整改情况
无。
(三)追责情况
无。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无。
嘉兴市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