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报送2009年工程系列高级工程师和教授级高级工程师任职资格评审材料的通知
关于报送2009年工程系列高级工
各省辖市和巩义市、项城市、永城市、固始县、邓州市、中牟县人事(人事劳动)局,省直各单位,各大专院校:
按照省职改办《关于2009年度我省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安排有关问题的通知》(豫职改办[2009]4号)文件的要求,现将报送2009年度工程系列高级工教授级高级工程师任职资格评审材料有关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报送的材料
1.呈报单位报送材料的目录(清单)1式2份,内容包括单位名称、评审材料总数、分专业材料数、破格人数等。
2.经省职改办审查并签字盖章的《河南省2009年度工程系列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审查表》1份(市、厅(局)、高校统一出具)。
3.个人和用人单位签字、盖章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材料真实性保证书》一份。
4.《河南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通常称《评审表》)1式3份。《评审表》第1页“相片”栏内粘贴本人近期免冠1寸照片,并在“单位人事部门电话”栏内详细填写单位及个人联系电话。
5.经单位核实、使用《河南省职称工作信息系统》规范录入、打印的《评审简表》一式40份(参加答辩人员50份)以及同内容的《评审简表》电子文本。
6.参加答辩人员的个人业务自传一式10份。
7.现任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专业技术资格、执业资格)证书、聘任证书原件、复印件各1份。
8. 第一学历证书及符合申报要求的最高学历证书原件、复印件各1份。属于补发、换发的毕业证须同时提交学籍档案;毕业证丢失的,应由单位出具加盖公章的查档证明并提供人事档案。
9.任现职以来(任职年限超过5年的,为近5年)年度考核登记表原件或加盖单位人事部门公章的复印件。非国有单位未进行年度考核的,由所在单位提供书面证明。
10.外语考试成绩通知书、外语考试合格证、免试审批表原件、符合外语免试条件且不需要办理免试审批手续的相关证件原件及经审核后的复印件。
11.任现职以来获奖证书、专利证书、成果鉴定证书、同行专家认定评价材料,科研计划项目或工程项目立项文件及组织实施所签订的合同书、验收文件及经济、社会效益等主要业绩材料原件、复印件各1份。申报人的业绩材料(包括论文、著作、成果、奖励等)时间截止为。
12. 任现职以来正式发表、出版的代表性论文、著作原件。申报人须指定论文鉴定篇目,其中,申报高级工程师的鉴定1篇,教授级高级工程师或破格申报人员鉴定2篇。参加答辩人员指定的鉴定论文用A4纸复印1式5份。
13. 任职年限破格人员,须提交单位反映申报人业绩成果的专题推荐报告和2名以上同行高级专家推荐意见,并提供推荐人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原件、复印件各一份,原件审核后退回)。
14.从机关到企事业单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人员,须提交证明其原公务员身份和到企事业单位工作的任职通知原件;非国有单位的人员,须提交证明本单位性质的有效文(证)件和确认本人为该单位员工的有效证明原件。
15.申报人所有业绩材料经展示后须加盖单位公章(证书、证件等在复印件上加章)。
二、有关要求
1.未经省职改办资格审查或审查不合格人员的材料及逾期报送的材料不予接收。评审材料以市、厅(局)、高校为单位集中按时报送,分散、个人报送恕不受理。
2. 各报送材料单位和主管部门要严格把关,严禁报送虚假材料。对弄虚作假或不符合规定要求的评审材料,将拒收退回并向省职改办通报。
3.申报人所填申报专业应规范为工程系列设置专业。
高级工程师评审专业11个:水利、纺织、轻工、建材、化工、医药管理、地质、冶金 、电子、技术监督、知识产权。
教授级高级工程师评审专业19个:城建、 环保、水利、林业、建材、矿山、地质、机械、电气、电子、技术监督、化工、轻工、纺织、交通、冶金、医药管理、计算机、广电。
4.建议申报人的申报材料按类分装,评审材料袋子外面注明申报人单位、姓名、专业。
《评审表》和《评审简表》集中装入一袋并标明;资格证书、聘任证书、学历证书、外语考试成绩通知书或合格证或免试审批表、年度考核表、参加答辩人员的业务自传及指定签定论文复印件等集中装袋;论文、论著及相关材料统一整理分装;获奖证书、专利证书、成果鉴定证书及经济、社会效益等主要业绩证明材料集中一起。
5.要求报送和提供的相关材料均为原件。相关申报表格可到“河南职称网”(www.hnzcw.gov.cn、www.hnzc.gov.cn)。有关申报、评审、公示、材料清退等工作的通知将发布在河南科技网(www.hnkjt.gov.cn)“工程系列职称评审”专栏,请申报人及呈报单位及时查看。
三、时间安排
受理教授级高级工程师、高级工程师任职资格评审材料时间定于至。
各省辖市报送材料的大致时间安排如下:
开封市、三门峡市 新乡市、周口市、
许昌市、漯河市 洛阳市、鹤壁市
9月16日南阳市 9月17日信阳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