桐乡市用人单位遵守劳动用工和社会保险法律法规专项检查结束
根据浙江省、嘉兴市统一部署,今年7月——8月,桐乡市组织开展了全市用人单位遵守劳动用工和社会保险法律法规情况专项检查。
桐乡市高度重视本次专项检查,切实加强组织领导,重点对招用农民工较多的建筑、制造、餐饮等劳动密集型企业,毛衫、皮鞋、皮草等行业和其他中小型劳动密集型企业以及个体经济组织进行了检查,充分结合了桐乡本地的产业特色和行业特征。主要检查了全市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情况,按照法律规定支付职工工资、加班工资及执行最低工资标准情况,依法参加社会保险和缴纳社会保险费情况,遵守禁止使用童工规定及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规定情况,遵守高温津贴规定情况和其他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情况。
本次专项检查,执法人员采取听取用人单位汇报与查阅用人单位劳动合同文本、缴纳社会保险凭证、职工花名册、工资表、考勤表等材料、进入生产车间实地检查相结合的办法,对检查中发现存在问题较多的用人单位,及时提出整改意见,要求其限期改正。专项检查共出动检查执法人员103人,检查用人单位9400余家,涉及职工2.13万人,查处违反最低工资规定和拖欠工资79件、72.7万余元,查处违反工时、休息休假规定4件,查处童工1名,行政处罚立案6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