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深圳市爱康健齿科集团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批复的公告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对“深圳市爱康健齿科集团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批复予以公告。
批复名称 | 审批结果 | 审批文号 | 审批时间 |
深圳市爱康健齿科集团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批复 | 同意 | 深罗环批[2015]070号 | 2015年9月15日 |
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六十天届满。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建设单位除外)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向深圳市人居环境委员会或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政府申请复议,也可以在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联系地址:深圳市罗湖区文锦中路罗湖区管理中心大厦1楼罗湖行政服务大厅环保水务窗口
联系电话:0755-25666102、25666095
传真:0755-25666095
邮箱:lh_hsj@szlh.gov.cn
深圳市罗湖区环境保护和水务局
2015年9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