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邗江区制定工作意见加强欠薪监督管理
近日,邗江区为更好地维护广大劳动者切身利益,确保2009年元旦、春节双节期间社会稳定,制定实施了《邗江区企业欠薪监督管理工作意见》;成立了邗江区企业欠薪监督管理领导小组,负责邗江全区企业欠薪监督管理工作的组织、协调、指导工作,《意见》规定了企业欠薪监督管理的四项制度,切实维护劳动者权益。
一是建立企业欠薪预警机制。邗江各镇、街道、园区和邗江区相关职能部门将全面掌握企业的生产经营、工资支付情况,加强工作监测,实行无警、轻警、重警等不同等级分类预警管理办法,对可能导致欠薪的隐患及早发现、及早处置;根据各自实际情况制定应急处理预警方案,明确处理欠薪突发性事件的参与人员、应急措施,并上报邗江区企业欠薪监督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进行备案。邗江区劳动保障等职能部门将定期不定期开展工资支付专项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二是建立企业欠薪保证金制度。对列入监管的企业,由所在镇、街道、园区负责征缴工资保证金。租赁企业按职工人数每人3000元缴纳工资保证金,非列统劳动密集型企业和近一年内有不依法支付职工资行为的企业按职工人数每人2000元缴纳工资保证金。以上三类企业或提供应缴保证金1.5倍有效资产抵押,或有固定资产企业足额担保。
三是建立欠薪报告制度。凡企业欠薪1个月以上的,欠薪企业应向所在地政府工作报告、办事处和园区管委会写出欠薪报告。欠薪报告应包括欠薪的原因、时间、金额 、涉及的职工人数、生产经营和财务状况、工资发放计划和措施等。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和园区管委会接到欠薪报告后,应立即督促企业限期整改。同时,各镇、街道、园区负责于每月15日前向邗江区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企业工资支付情况月报,其中要对欠薪企业提出整改措施和整改时限,并由主要负责人签字认可,邗江区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督查。
四是建立联动处理机制。各相关职能部门要各司其责,齐抓共管,全面加强监管。邗江区安监、消防部门负责对企业安全生产进行检查,对检查不达标企业依法进行处罚。邗江区工商部门对违规企业依法吊销营业执照。邗江区税务部门依法加强税务征收。邗江区劳动保障部门依法对规范用工开展执法检查。对于有逃逸倾向的企业或发生欠薪逃逸的企业,各有关单位联合以最快的速度保全企业财产,妥善处理相关矛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