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新劳动纠纷大调解促进劳动关系大和谐
“5·12”汶川特大地震以来,极重灾区都江堰市结合抗震救灾和灾后重建实际,在全面实施“户户有就业,人人有保障”工作中,创建劳动纠纷大调解格局,有效处理灾后纷繁复杂的劳动纠纷和矛盾,维护了劳动关系的大和谐。 ——建立劳动关系调整部门联动长效机制。都江堰市按照灾后重建进度,由公安、劳动保障、建设和工会、妇联等部门和组织牵头,先后成立了农民工工资专项督查协调小组、人力资源市场清理整顿专项行动小组、女职工和未成年人合法权益联合检查小组、打击非法用工专项行动小组,实施“全覆盖、全方位、全动态、全过程”的劳动关系协调和劳动保障监察,有效维护了劳资双方的合法权益和社会稳定。 ——健全劳动关系“3+1”联保机制。都江堰市结合灾后重建用工量大、劳动用工复杂等实际,按照“3+1”模式,健全“市、乡镇、社区+用人单位”四级联动的和谐劳动关系保障机制,坚持党政主导,企业主体,层层化解,一级抓一级,做到了层层抓落实,件件有处理,事事有结果,确保了劳动纠纷化解在基层。 ——构建劳资纠纷调处“三位一体”格局。都江堰市从维护受灾企业、城乡受灾劳动者合法权益出发,按照“双尊重-双体谅-双维护”途径,健全灾后工资协商、补助补偿协商、劳动争议协商“三位一体”机制,保障受灾企业和城乡受灾劳动者在社会保险、公平就业、劳动合同、招用解聘等方面的合法权益,基本形成了企业勇担社会责任,用人单位规范用工,不解聘、不裁员、不减薪和城乡劳动者稳定就业、体面就业格局。 ——加强劳动争议仲裁机构实体化建设。经过积极筹建,2009年11月初,都江堰市劳动争议仲裁院正式成立并对外服务。该院设院长一名,编制工作人员6名,并建立健全了规范有序的管理制度和工作流程,从而有效解决了都江堰市地震灾后劳动争议案件“井喷”矛盾。两年来,都江堰市受理劳动争议案件587件,目前已办结555件,结案率达97%。 ——落实地震灾后特殊政策扶企业稳岗位。都江堰市坚持城乡充分就业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的思路,全面贯彻落实抗震救灾和灾后重建就业社保特殊政策,帮助受灾企业减轻负担、稳定岗位,援助城乡受灾劳动者尽早就业,全面实现了“户户有就业,人人有保障”。截止2010年6月,都江堰市就业人数达到31.5万人,其中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非农产业就业14.9万人,总体就业率达95.3%,动态消除零就业家庭,城镇登记失业率下降到3%以内,有力促进了劳动关系和谐稳定,劳动合同签订率和社会保险参保扩面实现“双提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