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海区第三期人才公寓顺利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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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19年01月13日发表
近日,镇海区第三期人才公寓公开选房仪式成功举行,共有符合实物安置条件的133名人才参加公开选购。根据“先高层次人才后一般人才”的原则,本次选号分三批次进行。在公证处的公证下,经过公开摇号确定入围人才、按序选房、正式选购登记等程序,最终选购金丰阳光的100套房源。其余未选购房源的企业人才,可办理相关手续后享受货币补贴。 该区第三期人才公寓采取以实物安置为主、货币补贴为辅的方式进行,共收到申请205份。经区人才公寓办公室审核、媒体公示、区人才领导小组审定,共有175人符合条件,其中符合货币补贴条件42人,实物安置133人。实物安置价格为面积控制标准内为4500元/平方米,货币补贴标准为控制标准内补助2500元/平方米,补贴自2011年起分5年发放,发放额度每年依次为补贴总额的50%、10%、10%、10%、20%。(2011-0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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