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统一五项社会保险征缴记账月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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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19年01月13日发表
今年6月,我市职工医疗保险征缴记录月份与职工养老保险首次实现同步,职工医疗保险征缴到账后按申报之月进行缴费记录。根据职工医保新政策,今年5月,我市统一对用人单位和个人应缴纳的医疗保险费停征一个月(其中4月新参保及中断续保人员仍按规定缴费,医疗保险各类补缴仍按规定缴纳),职工医疗保险待遇不受影响。6月份开始,我市养老、医疗、工伤、生育、失业五项社会保险征缴记账月份得到统一。(市医保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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