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东莞市首届优秀技能人才评选奖励活动的通知
各人力资源分局:
为贯彻落实“人才东莞”战略,进一步调动技能人才的积极性,加快全市高技能人才的培养步伐,根据《关于印发
一、指导思想
根据***、***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技能人才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06〕15号)、中共广东省委办公厅、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技能人才工作的实施意见》(粤办发〔2006〕29号)以及中共东莞市委、东莞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加强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东委发〔2011〕10号)有关精神,为充分发挥高技能人才典型示范作用,大力营造全社会尊重人才、崇尚技能的良好氛围,进一步完善我市技能人才激励机制,以公平、公开、择优原则发掘和选拔一大批高技能人才,加快全市高技能人才的培养步伐。
二、组织领导
由市人力资源局牵头,市人力资源、财政、教育、经信、外经贸、科技、总工会等部门工作人员及有关专家组成东莞市优秀技能人才评审委员会,负责组织、协调我市优秀技能人才评选奖励工作。东莞市优秀技能人才评审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人力资源局,具体承担日常工作。各镇街也要成立相应组织,负责本辖区的评选工作。
三、评选范围和表彰名额
评选范围为东莞市境内的各类企事业单位和民办非企业单位,凡是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在本市工作一年以上的高技能人才。
表彰总人数不超过30人,其中“一等奖”不超过5人、“二等奖”不超过10人、“三等奖”不超过15人。
四、评选提交资料
参加东莞市优秀技能人才评选,由个人申请,所在单位推荐,镇街人力资源分局初审出具书面意见并统一报送申报资料。
申请人请于6月30日前向分局报送材料,过期将不予受理。提交资料应包括以下内容:
1、《东莞市优秀技能人才评选申报表》;
2、申报单位提供1000字左右的典型事迹材料;
3、相关的证明材料。技能水平要有职业资格证书,奖励要有荣誉证书,经济效益要有单位证明,科研成果要有科技部门评价。
五、评选时间安排和具体要求
(一)制定印发评选方案阶段(3-4月)
市局研究制定我市高技能人才评选表彰活动方案,明确活动的指导思想、组织领导、评选表彰安排等具体细节工作,并印发至各镇街。各镇街分局也要相应制定工作方案,确保工作有序顺利开展。
(二)宣传发动及组织申报阶段(5-7月)
各分局要抓紧时间大力做好宣传发动工作,积极组织技能人才开展申报,并做好有关材料收集工作。
1、大力宣传发动,做好政策推广工作。今年开展东莞市首届优秀技能人才评选奖励活动,将进一步刷亮我市“人才东莞”战略招牌,是我市技能人才激励机制建设的创新之举。各分局要认真配合开展首届优秀技能人才评选奖励活动,通过利用各媒体、举办各类活动之机,积极向各行业、企业、事业单位做好政策宣传和解释工作。通过向广大群众宣传,充分调动各技能人才参与评选的积极性,大力营造我市政府重视和关心技能人才的良好氛围。
2、加强协调,密切配合有关工作。这次评选活动涉及范围较大,工作中各部门之间、上下之间要相互支持,及时沟通情况,保证评选活动顺利进行。
3、严格掌握标准,认真审核评选资料。各分局要结合《关于印发
(三)评选阶段(8月)
东莞市优秀技能人才评审委员会负责对申请人上报的材料进行评审;经评审委员会评审合格后需在东莞市人力资源政务信息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确定为受表彰的优秀技能人才名单,并报市政府批准。
(四)表彰总结阶段(9月)
召开东莞市首届优秀技能人才评选奖励活动表彰总结大会,隆重表彰优秀技能人才并给予奖励。
六、有关报送要求
请各分局于7月15日(星期一)下班前,将评选资料交至市人力资源局职业能力建设科,联系人:王燕琴,联系电话:22203619
***:
1.《关于印发
2.《东莞市优秀技能人才评选申报表》
2013年3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