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我市发放失业人员医疗保险补贴179049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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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19年01月21日发表
根据徐州市人社局、财政局《关于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文件精神,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缴纳的职工医保费用,将在次月按月划入原领取失业保险金的银行存折。
2012年,我市通过在社区张贴告知书、办理失业保险金申领时现场告知等形式,加大政策宣传力度,确保惠民政策落实到实处。同时,通过与金保工程联系,凡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的失业人员按时缴纳医疗保险费,从金保数据库直接提取缴费基数,无需失业人员申报各种材料,将补贴的医疗保险费直接打入下月失业金存折中,受到了失业人员的广泛好评。全年累计发放失业人员医疗保险补贴1790.49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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