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杭区顺利完成市局下达的农村居民养老保险任务
截止10月底余杭区农村居民累计参加各类养老保险33674人,顺利完成杭州市局下达任务。其中参加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共26758人,本地农村居民参保8503人,外地农村居民参保18255人;参加余杭区农村居民养老保险为6916人。
加快政策推进。为积极推进农村居民养老保险,在区委区政府的政策指导下,劳动保障部门积极与相关部门共同推出各种优惠政策,积极鼓励农村居民参保,主要包括:一是调整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比例,从15%调整为12%,个体劳动者养老保险比例从20%调整为18%。二是调整农村居民养老保险财政补贴比例,从5%调整为8%,个人缴费比例从15%调整为12%。三是下发了《杭州市余杭区农村独生子女父母参加农村居民养老保险补贴办法》(余政办[2009]3号)规定我区年满45周岁的独生子女父母参加我区农村居民养老保险的,可享受每人每年1000元的财政补贴。
强化宣传发动。为了让农村居民进一步了解社保政策,及时通过电视、报刊等媒体及镇乡、村(社区)对政策及相应优惠措施进行了广泛宣传,根据不同政策和不同农村居民保障层次需求,引导群众选择合适方式参加保险。
完善网络平台。为了方便企业及时为农民工参保,开通了网上业务办理,目前,全区近千家单位不出厂门就可以为企业农民工参加企业职工养老保险。
加强部门联动。一是积极配合地税部门做好“五费合征”工作,并充分利用这一平台抓好五险扩面工作,进一步扩大企业社会保险参保范围,督促了应保未保的企业参加保险。二是加强了与各镇乡、街道、村(社区)的联系与沟通,对相关人员进行了业务培训和指导,并加强了农村居民养老保险参保登记的日常管理和服务工作,对村(社区)办理农村居民参加养老保险开设绿色通道,提供优质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