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解除或暂停部分杭州市本级两定机构医保服务协议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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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19年05月07日发表
经杭州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自2013年2月16日起,解除或暂停部分杭州市本级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的医保服务协议,现公告如下:
一、解除医保服务协议的两定机构:
杭州振康中医***诊所
二、暂停医保服务协议三个月的两定机构:
1、杭州广仁医院
2、杭州天安大药房有限公司文二西路店
3、杭州奕淇药房
4、杭州前进中医门诊部
5、江干区彭埠镇普福社区卫生服务站
特此公告。
杭州市医疗保险管理服务局
2013年2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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