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关于贯彻落实浙江省关于进一步完善慢性病门诊医保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
为全面推进“健康杭州”建设,提高群众慢性病保障水平,规范慢性病门诊处方管理,方便慢性病患者配药取药,根据《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4部门关于进一步完善慢性病门诊医保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浙人社发[2017]106号)的文件精神,,我局制定了《关于贯彻落实浙江省关于进一步完善慢性病门诊医保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1、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ylsybxc@163.com;
2、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杭州市江干区市民中心D座1819室(邮编:310000),请在信封上注明“规范性文件征求意见反馈”字样;
3、发送传真至0571-87258519。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17年11月3日。
***: (征求意见稿)关于贯彻落实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4部门关于进一步完善慢性病门诊医保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
2016年10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