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安县7部门为农民工讨薪11余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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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19年01月17日发表
吉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安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园区办、工商局、总工会等七单位组成农民工工资支付专项督查组,于12月26日至2013年1月—12日,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专项督查。此次督查的重点是园区内外及各乡镇使用农民工的企业,督查组对博硕公司、协讯公司、娃哈哈公司、国泰公司、先歌公司、燕京啤酒等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表示了充分的肯定。同时,对宏发科技有限公司、富吉塑胶公司有拖欠农民工工资的行为给以批评并责认两公司限期在1月15日前兑现所欠工资,这次专项检查企业206家,涉及员工1万余人,补签劳动合同326人,清欠工资119860元。没有出现一起因欠薪而上访事例,促进了社会和谐稳定。(吉安县劳动监察局 肖子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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