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报销
Admin - admin
于2019年06月16日发表
你好,我已交个人医疗及养老,现在外地就业,生病就医,费用要怎样报销,我想电话咨询,应该打哪个电话?
提问者:****6887
市人社局回复
您好!欢迎您咨询医疗保险问题。
如果您是宜昌市城镇职工医保参保在职人员,在外地只有因病情危急、生命体征不稳定,需要在当地住院及时治疗的,才能按政策报销。应在入院后7日内向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报告登记,其住院医疗费用先由个人垫付,出院后凭住院病历、费用明细清单、出院小结和***原件到宜昌市人社局二楼医保局55号台审核报销。
如您对上述回复仍有疑问,请致电市医保局医疗费审核科,联系电话:0717-6731247。最后,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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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9-22 10:36:53重新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