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样罚款合理吗
问:你好!我在瓷砖加工厂上班,是个人计件(我们的上班时间是抓阄性质)的,由于本人的工作量本来就大,再加上强制抓阄,最后导致一款产品没有做出来,到签工资的时候看见被罚款500元(说是掉货要的运费),请问这样罚款合理吗?应该求助哪些部门?
提问者:蓝色忧郁
人社局回复:您好!您反映的是单位对员工罚款的问题。由于您未提供单位名称和单位及您的联系方式,所以我们很难了解具体情况也很难查处。您反应的问题不够详细,我们难以准确判断,不过我们总的认为:如您本人的确因个人原因给单位照成了经济损失,并且该罚款行为是单位规章制度明文规定的,规章制度是经过合法程序制定并公示,规章制度的条款跟现行法律法规不抵触,则用人单位有经济处罚的权力。否则用人单位不应罚款。如果该单位是个体户,请您向单位所在行政区的劳动监察大队投诉;如果单位是公司,请您直接向宜昌市劳动监察支队投诉。最后要提醒您的是,投诉时一定要反映单位的名称,最好留下联系方式。以上答复不知您是否满意,如有疑问,请致电宜昌市劳动监察支队,联系电话:6770199.最后,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回复时间:2012-08-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