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断缴问题
我2010年6月底与宜昌市环宇人力资源劳务派遣有限公司解除劳动合同书、办理领取失业保险手续,2010年7月5日入职中国核工业第二二建设有限公司海南省昌江县核电项目经理部(下称中核二二公司)工作至2010年10月底,在这4个月无劳动合同但是存在事实工作期间中核二二公司未给我办理社保缴费手续,经中核二二公司推荐2010年11月1日与浙江科路核工程服务有限公司签定劳动合同并办理社保关系。 2010年7月5日至2010年10月底期间工作四个月中核二二公司未给我办理社保缴费,没有将2010年6月离职后社保缴费续上,这样的情况会不会导致我2010年6月前正常缴纳6年的社保的医疗保险缴费年限清零?????
提问者:周志强
市人社局
您好,欢迎您对社保问题的咨询!为了准确回答您的问题,我们及时与您电话联系,获知您的部分基本信息,我们在电话中给您进行了答复,现再书面答复如下:您的姓名是周志强,身份证号是:42052119XXXXXX1215,经查,您在宜昌市城区参加了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其中养老保险的缴费时段为2004年8月至2010年7月,医疗保险的缴费时段为2005年1月至2010年8月、2011年8月至2011年10月。根据现行政策,您虽然断缴了医疗保险,但以前的医疗保险缴费记录仍会保留,年限也不会清零。 上述答复不知您是否满意,如有疑问,请致电宜昌市社会保险基金征收稽查局个人帐户管理科,联系人:李尚平,联系电话:675***52。最后,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与支持!祝您万事如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