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高级工程师评审事宜
尊敬的人事局领导: 您好! 今天,我认真阅读了贵局6月9日发布《2017年度职称评审申报指南》,对于参加副高的条件约定为(4)参加工作后取得本专业或相近专业的上述相同学历,取得中级任职资格,并在取得达标学历后从事中级工作五年以上。 鄂职改办〔2015〕89号文《关于印发《湖北省工程系列建设工程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修订试行)》的通知》(http://www.hb.hrss.gov.cn/hbwzweb/html/xwzx/ztpd/zcpd/sbrj/71212.shtml)里面,对于申报高级工程师职务任职资格的条件约定为参加工作后取得上述相同学历,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累计达到上述规定的年限,取得并从事工程师工作5年以上。对于参加工作后取得相同(相近)学历者,并不是要求参加评审时以最后学历取得的时间开始计算工作年限,而是以累计年限为准。 又如,武汉市的约定为 从事专业工作满十年,任中级满五年可申报晋升高级(http://www.job98.com/Comment/36.aspx)。 尊敬的领导,希您在万忙之中结合省人社厅的通知等对评审的条件再进行分析。举国上下都在对职称评审进行改革,政策下放服务于民,真不希望宜昌市评审的条件比湖北省直和武汉等地的更苛刻。 祝您工作如意、家庭幸福!也同时希望您对我提出的问题能给予一个满意的回复!
提问者:czp481573
市人社局
您好,欢迎您来咨询。首先感谢您对我们职称工作的关注及提出的宝贵意见。此申报指南泛指涵盖现有所有职称评审条件。但具体到各专业上,我市仍按湖北省各专业申报评审条件规定执行。上述答复不知您是否满意,如还有疑问,可致电市人社局职称科:6056352。最后,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