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服热线:0755-8882 8155

印发关于新形势下加快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的若干意见重点任务分工方案的通知

Admin - admin 于2022年05月31日发表  

  国办函〔2016〕66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

  《〈***关于新形势下加快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的若干意见〉重点任务分工方案》已经***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分工方案要求,进一步分解细化涉及本部门的工作,抓紧制定具体措施。涉及多个部门的工作,牵头部门要加强协调,相关部门要密切配合。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要加强组织领导,落实责任,结合实际制定实施方案和配套政策。要充分发挥全国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领导小组作用,加强知识产权保护,调动各方积极性,形成工作合力。***知识产权战略实施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办公室要加强工作统筹,协调解决重大问题,加强对有关政策措施落实工作的指导、督促、检查,切实推动各项措施落实。

                                     ***

                                     2016年7月8日

  (此件公开发布)

 

  《***关于新形势下加快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的

  若干意见》重点任务分工方案

 

  为落实《***关于新形势下加快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的若干意见》(国发〔2015〕71号),根据各相关部门职责,对各项重点任务作如下分工。

  一、推进知识产权管理体制机制改革

  (一)研究完善知识产权管理体制。

  1.完善国家知识产权战略实施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制度,由***领导同志担任召集人。(知识产权局负责)

  2.积极研究探索知识产权管理体制机制改革。(中央编办、知识产权局、工商总局、版权局负责。列第一位者为牵头部门,下同)

  3.授权地方开展知识产权改革试验。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开展知识产权综合管理改革试点。(知识产权局、中央编办、工商总局、版权局负责)

  (二)改善知识产权服务业及社会组织管理。

  4.放宽知识产权服务业准入,促进服务业优质高效发展,加快建设知识产权服务业集聚区。(知识产权局、工商总局、版权局负责)

  5.扩大专利代理领域开放,放宽对专利代理机构股东或合伙人的条件限制。(知识产权局负责)

  6.探索开展知识产权服务行业协会组织“一业多会”试点。完善执业信息披露制度,及时公开知识产权代理机构和从业人员信用评价等相关信息。(知识产权局、工商总局、版权局负责)

  7.规范著作权集体管理机构收费标准,完善收益分配制度,让著作权人获得更多许可收益。(版权局负责)

  (三)建立重大经济活动知识产权评议制度。

  8.研究制定知识产权评议政策。完善知识产权评议工作指南,规范评议范围和程序。围绕国家重大产业规划、高技术领域重大投资项目等开展知识产权评议,建立国家科技计划知识产权目标评估制度,积极探索重大科技活动知识产权评议试点,建立重点领域知识产权评议报告发布制度,提高创新效率,降低产业发展风险。(知识产权局、发展改革委、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工商总局负责)

  (四)建立以知识产权为重要内容的创新驱动发展评价制度。

  9.将知识产权产品逐步纳入国民经济核算,将知识产权指标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统计局、发展改革委、知识产权局、工商总局、版权局负责)

  10.在对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进行综合考核评价时,注重鼓励发明创造、保护知识产权、加强转化运用、营造良好环境等方面的情况和成效。(中央组织部、知识产权局、工商总局、版权局负责)

  11.探索建立经营业绩、知识产权和创新并重的国有企业考评模式。(国资委、中央组织部、知识产权局负责)

  12.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设置知识产权奖励项目,加大各类国家奖励制度的知识产权评价权重。(知识产权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工商总局、版权局负责)

  13.发布年度知识产权发展状况报告。(知识产权局、农业部、工商总局、质检总局、版权局、林业局负责)

  二、实行严格的知识产权保护

  (一)加大知识产权侵权行为惩治力度。

  14.提高知识产权侵权法定赔偿上限,针对情节严重的恶意侵权行为实施惩罚性赔偿并由侵权人承担实际发生的合理开支。(高法院、农业部、文化部、海关总署、工商总局、质检总局、版权局、食品药品监管总局、林业局、知识产权局、法制办按职责分别负责)

  15.进一步推进侵犯知识产权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全国打击侵权假冒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农业部、文化部、海关总署、工商总局、质检总局、版权局、食品药品监管总局、林业局、知识产权局负责)

  16.完善知识产权快速维权机制。(知识产权局负责)

  17.加大国际展会、电子商务等领域知识产权执法力度。(农业部、文化部、海关总署、工商总局、质检总局、版权局、食品药品监管总局、林业局、知识产权局按职责分别负责)

  18.开展与相关国际组织和境外执法部门的联合执法,加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对外合作。(高法院、高检院、公安部、司法部、农业部、商务部、文化部、海关总署、工商总局、质检总局、版权局、食品药品监管总局、林业局、知识产权局按职责分别负责)

  (二)加大知识产权犯罪打击力度。

  19.依法严厉打击侵犯知识产权犯罪行为,重点打击链条式、产业化知识产权犯罪网络。(公安部负责)

  20.进一步加强知识产权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加大涉嫌犯罪案件移交工作力度。(全国打击侵权假冒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高检院牵头,高法院、公安部、农业部、文化部、海关总署、工商总局、质检总局、版权局、林业局、知识产权局负责)

  21.完善涉外知识产权执法机制,加强刑事执法国际合作,加大涉外知识产权犯罪案件侦办力度。(全国打击侵权假冒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公安部、商务部、海关总署、工商总局、质检总局、版权局、知识产权局、贸促会负责)

  22.加强与有关国际组织和国家间打击知识产权犯罪行为的司法协助,加大案情通报和情报信息交换力度。(司法部、高法院、高检院、公安部、海关总署、工商总局、质检总局、版权局、知识产权局负责)

  (三)建立健全知识产权保护预警防范机制。

  23.将故意侵犯知识产权行为情况纳入企业和个人信用记录。(发展改革委、人民银行牵头,工商总局、版权局、知识产权局等负责)

  24.推动完善商业秘密保护法律法规,加强人才交流和技术合作中的商业秘密保护。(工商总局、法制办负责)

  25.加强海关知识产权执法保护。建立收集假冒产品来源地相关信息的工作机制,发布年度中国海关知识产权保护状况报告。(海关总署、工商总局、知识产权局、邮政局负责)

  26.加强大型专业化市场知识产权管理和保护工作。(工商总局、质检总局、版权局、知识产权局按职责分别负责)

  27.发挥行业组织在知识产权保护中的积极作用。(全国打击侵权假冒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

  28.运用大数据、云计算、物联网等信息技术,加强在线创意、研发成果的知识产权保护,提升预警防范能力。(知识产权局、网信办负责)

  29.加大对小微企业知识产权保护援助力度,构建公平竞争、公平监管的创新创业和营商环境。(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司法部、农业部、商务部、文化部、人民银行、海关总署、工商总局、质检总局、版权局、林业局、知识产权局、网信办、邮政局按职责分别负责)

  30.开展知识产权保护社会满意度调查。(中央综治办、知识产权局按职责分别负责)

  (四)加强新业态新领域创新成果的知识产权保护。

  31.完善植物新品种、生物遗传资源及其相关传统知识、数据库保护和国防知识产权等相关法律制度。(科技部、环境保护部、农业部、林业局、知识产权局、法制办、国防科工局、中央军委装备发展部按职责分别负责)

  32.适时做好地理标志立法工作。(农业部、工商总局、质检总局、法制办按职责分别负责)

  33.研究完善商业模式知识产权保护制度和实用艺术品外观设计专利保护制度。(知识产权局、高法院牵头负责)

  34.加强互联网、电子商务、大数据等领域的知识产权保护规则研究,推动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全国打击侵权假冒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中央综治办、高法院、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农业部、商务部、文化部、海关总署、工商总局、质检总局、版权局、食品药品监管总局、林业局、知识产权局、法制办、网信办负责)

  35.制定众创、众包、众扶、众筹的知识产权保护政策。(知识产权局负责)

  (五)规制知识产权滥用行为。

  36.完善规制知识产权滥用行为的法律制度,制定相关反垄断执法指南。(发展改革委、商务部、工商总局、知识产权局、法制办按职责分别负责)

  37.完善知识产权反垄断监管机制,依法查处滥用知识产权排除和限制竞争等垄断行为。(发展改革委、商务部、工商总局按职责分别负责)

  38.完善标准必要专利的公平、合理、无歧视许可政策和停止侵权适用规则。(质检总局、知识产权局、工业和信息化部、高法院负责)

  三、促进知识产权创造运用

  (一)完善知识产权审查和注册机制。

  39.建立计算机软件著作权快速登记通道。(版权局负责)

  40.优化专利和商标的审查流程与方式,实现知识产权在线登记、电子申请和无纸化审批。(工商总局、知识产权局按职责分别负责)

  41.完善知识产权审查协作机制。(中央编办、工商总局、知识产权局按职责分别负责)

  42.建立重点优势产业专利申请的集中审查制度,建立健全涉及产业安全的专利审查工作机制。(知识产权局、工业和信息化部负责)

  43.合理扩大专利确权程序依职权审查范围,完善授权后专利文件修改制度。(知识产权局、法制办负责)

  44.拓展“专利审查高速路”国际合作网络,加快建设世界一流专利审查机构。(知识产权局负责)

  (二)完善职务发明制度。

  45.鼓励和引导企事业单位依法建立健全发明报告、权属划分、奖励报酬、纠纷解决等职务发明管理制度。(知识产权局、教育部、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农业部、国资委、林业局、中科院负责)

  46.探索完善创新成果收益分配制度,提高骨干团队、主要发明人收益比重,保障职务发明人的合法权益。按照相关政策规定,鼓励国有企业赋予下属科研院所知识产权处置和收益分配权。(知识产权局、科技部、教育部、财政部、农业部、国资委、中科院、国防科工局负责)

  (三)推动专利许可制度改革。

  47.强化专利以许可方式对外扩散。研究建立专利当然许可制度,鼓励更多专利权人对社会公开许可专利。(知识产权局、法制办负责)

  48.完善专利强制许可启动、审批和实施程序。(知识产权局负责)

  49.鼓励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等事业单位通过无偿许可专利的方式,支持单位员工和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部、科技部、财政部、知识产权局、中科院负责)

  (四)加强知识产权交易平台建设。

  50.构建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体系,加快建设全国知识产权运营公共服务平台。(知识产权局、财政部、教育部、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国资委、中科院、国防科工局、中央军委装备发展部负责)

  51.创新知识产权投融资产品,探索知识产权证券化,完善知识产权信用担保机制,推动发展投贷联动、投保联动、投债联动等新模式。在全面创新改革试验区域引导天使投资、风险投资、私募基金加强对高技术领域的投资。(人民银行、工商总局、版权局、知识产权局、银监会、证监会按职责分别负责)

  52.细化会计准则规定,推动企业科学核算和管理知识产权资产。(财政部、知识产权局负责)

  53.推动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建立健全知识产权转移转化机构。(知识产权局、教育部、中科院、国防科工局负责)

  54.支持探索知识产权创造与运营的众筹、众包模式,促进“互联网+知识产权”融合发展。(知识产权局、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证监会负责)

  (五)培育知识产权密集型产业。

  55.探索制定知识产权密集型产业目录和发展规划。运用股权投资基金等市场化方式,引导社会资金投入知识产权密集型产业。加大政府采购对知识产权密集型产品的支持力度。(知识产权局、发展改革委、财政部负责)

  56.试点建设知识产权密集型产业集聚区和知识产权密集型产业产品示范基地,推行知识产权集群管理。(知识产权局、发展改革委负责)

  (六)提升知识产权附加值和国际影响力。

  57.实施专利质量提升工程,培育一批核心专利。加大轻工、纺织、服装等产业的外观设计专利保护力度。(知识产权局负责)

  58.深化商标富农工作。(工商总局、农业部负责)

  59.加强对非物质文化遗产、民间文艺、传统知识的开发利用,推进文化创意、设计服务与相关产业融合发展。(文化部、版权局、知识产权局按职责分别负责)

  60.支持企业运用知识产权进行海外股权投资。(知识产权局、工业和信息化部、国资委负责)

  61.积极参与国际标准制定,推动有知识产权的创新技术转化为标准。(质检总局、工业和信息化部、知识产权局、国防科工局负责)

  62.支持研究机构和社会组织制定品牌评价国际标准,建立品牌价值评价体系。支持企业建立品牌管理体系,鼓励企业收购海外知名品牌。(质检总局、商务部、工商总局、国资委负责)

  63.保护和传承中华老字号,大力推动中医药、中华传统餐饮、工艺美术等企业“走出去”。(商务部、文化部、卫生计生委按职责分别负责)

  (七)加强知识产权信息开放利用。

  ***.建立财政资助项目形成的知识产权信息披露制度。(知识产权局、科技部、财政部负责)

  65.加快落实上市企业知识产权信息披露制度。(证监会、知识产权局、工商总局负责)

  66.规范知识产权信息采集程序和内容。(知识产权局、工商总局、版权局负责)

  67.完善知识产权许可的信息备案和公告制度。(知识产权局负责)

  68.加快建设互联互通的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实现专利、商标、版权、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植物新品种、地理标志等基础信息免费或低成本开放。(知识产权局、发展改革委、农业部、工商总局、质检总局、版权局、林业局负责)

  69.增加知识产权信息服务网点,完善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网络。(知识产权局、工商总局、版权局负责)

  70.推进专利数据信息资源开放共享,增强大数据运用能力。依法及时公开专利审查过程信息。(知识产权局、发展改革委负责)

  四、加强重点产业知识产权海外布局和风险防控

  (一)加强重点产业知识产权海外布局规划。

  71.加大创新成果标准化和专利化工作力度,推动形成标准研制与专利布局有效衔接机制。研究制定标准必要专利布局指南。(质检总局、知识产权局、商务部负责)

  72.围绕战略性新兴产业等重点领域,建立专利导航产业发展工作机制,实施产业规划类和企业运营类专利导航项目,绘制服务我国产业发展的相关国家和地区专利导航图。(知识产权局、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负责)

  73.编制发布相关国家和地区专利申请实务指引。(知识产权局负责)

  (二)拓展海外知识产权布局渠道。

  74.推动企业、科研机构、高等院校等联合开展海外专利布局工作。鼓励企业建立专利收储基金。(知识产权局、教育部、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商务部、国资委、中科院、国防科工局、贸促会负责)

  75.加强企业知识产权布局指导,在产业园区和重点企业探索设立知识产权布局设计中心。(知识产权局、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国资委负责)

  76.分类制定知识产权跨国许可与转让指南,编制发布知识产权许可合同范本。(知识产权局、商务部负责)

  (三)完善海外知识产权风险预警体系。

  77.建立健全知识产权管理与服务等标准体系。(知识产权局、质检总局负责)

  78.支持行业协会、专业机构***发布重点产业知识产权信息和竞争动态。制定完善与知识产权相关的贸易调查应对与风险防控国别指南。完善海外知识产权信息服务平台,发布相关国家和地区知识产权制度环境等信息。建立完善企业海外知识产权问题及案件信息提交机制,加强对重大知识产权案件的***研究,及时发布风险提示。(工业和信息化部、商务部、工商总局、知识产权局、贸促会按职责分别负责)

  (四)提升海外知识产权风险防控能力。

  79.研究完善技术进出口管理相关制度,优化简化技术进出口审批流程。(商务部负责)

  80.完善财政资助科技计划项目形成的知识产权对外转让和独占许可管理制度。(商务部、科技部牵头,财政部、知识产权局负责)

  81.制定并推行知识产权尽职调查规范。支持法律服务机构为企业提供全方位、高品质知识产权法律服务。(司法部、工商总局、版权局、知识产权局负责)

  82.探索以公证方式保管知识产权证据、证明材料。(司法部、高法院、工商总局、版权局、知识产权局负责)

  83.推动企业建立知识产权分析评议机制,重点针对人才引进、国际参展、产品和技术进出口等活动开展知识产权风险评估,提高企业应对知识产权国际纠纷能力。(知识产权局、商务部牵头,工业和信息化部、国资委、贸促会负责)

  (五)加强海外知识产权维权援助。

  84.制定实施应对海外产业重大知识产权纠纷的政策。(商务部、知识产权局牵头,工业和信息化部、海关总署、工商总局、质检总局、版权局、贸促会负责)

  85.研究我驻国际组织、主要国家和地区外交机构中涉知识产权事务的人力配备。(中央编办、外交部、财政部、商务部、工商总局、知识产权局、贸促会按职责分别负责)

  86.发布海外和涉外知识产权服务和维权援助机构名录,推动形成海外知识产权服务网络。(商务部、工商总局、知识产权局、贸促会按职责分别负责)

  五、提升知识产权对外合作水平

  (一)推动构建更加公平合理的国际知识产权规则。

  87.积极参与联合国框架下的发展议程,推动《TRIPS协定与公共健康多哈宣言》落实和《视听表演北京条约》生效,参与《专利合作条约》、《保护广播组织条约》、《生物多样性公约》等规则修订的国际谈判,推进加入《工业品外观设计国际注册海牙协定》和《马拉喀什条约》进程。(外交部、环境保护部、农业部、商务部、海关总署、工商总局、版权局、林业局、知识产权局、贸促会按职责分别负责)

  (二)加强知识产权对外合作机制建设。

  88.加强与世界知识产权组织、世界贸易组织及相关国际组织的合作交流。深化同主要国家知识产权、经贸、海关等部门的合作,巩固与传统合作伙伴的友好关系。(知识产权局、商务部、外交部牵头,农业部、文化部、海关总署、工商总局、质检总局、版权局、林业局、贸促会负责)

  89.推动相关国际组织在我国设立知识产权仲裁和调解分中心。(知识产权局、外交部、司法部负责)

  90.加强国内外知名地理标志产品的保护合作,促进地理标志产品国际化发展。(农业部、商务部、海关总署、工商总局、质检总局按职责分别负责)

  91.积极推动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和亚太经济合作组织框架下的知识产权合作。(商务部、知识产权局、外交部、工商总局、质检总局、版权局负责)

  92.探索建立“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知识产权合作机制。(知识产权局、商务部牵头,外交部、发展改革委、工商总局、质检总局、版权局、贸促会负责)

  (三)加大对发展中国家知识产权援助力度。

  93.支持和援助发展中国家知识产权能力建设,鼓励向部分最不发达国家优惠许可其发展急需的专利技术。(知识产权局、外交部、科技部、商务部负责)

  94.加强面向发展中国家的知识产权学历教育和短期培训。(知识产权局、外交部、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商务部负责)

  (四)拓宽知识产权公共外交渠道。

  95.拓宽企业参与国际和区域性知识产权规则制修订途径。推动国内服务机构、产业联盟等加强与国外相关组织的合作交流。(知识产权局、外交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商务部、贸促会负责)

  96.建立博鳌亚洲论坛知识产权研讨交流机制,积极开展具有国际影响力的知识产权研讨交流活动。(知识产权局、商务部负责)

  97.建立具有国际水平的知识产权智库。(知识产权局负责)

  六、加强政策保障

  (一)加大财税和金融支持力度。

  98.运用财政资金引导和促进科技成果产权化、知识产权产业化。(知识产权局、科技部、财政部负责)

  99.落实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对符合条件的知识产权费用按规定实行加计扣除。(财政部、税务总局负责)

  100.制定专利收费减缴办法,合理降低专利申请和维持费用。(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知识产权局负责)

  101.积极推进知识产权海外侵权责任保险工作。(保监会、知识产权局负责)

  102.深入开展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风险补偿基金和重点产业知识产权运营基金试点。(财政部、知识产权局牵头,工业和信息化部负责)

  (二)加强知识产权专业人才队伍建设。

  103.加强知识产权相关学科建设,完善产学研联合培养模式,在管理学和经济学中增设知识产权专业,加强知识产权专业学位教育。加大对各类创新人才的知识产权培训力度。(教育部、知识产权局负责)

  104.鼓励各地引进高端知识产权人才,并参照有关人才引进计划给予相关待遇。探索建立知识产权国际化人才储备库和利用知识产权发现人才的信息平台。(中央组织部、知识产权局负责)

  105.鼓励我国知识产权人才获得海外相应资格证书。进一步完善知识产权职业水平评价制度,稳定和壮大知识产权专业人才队伍。选拔培训一批知识产权创业导师,加强青年创业指导。(知识产权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负责)

  (三)加强宣传引导。

  106.广泛开展知识产权普及型教育,加强知识产权公益宣传和咨询服务,提高全社会知识产权意识。(中央宣传部、知识产权局、教育部、文化部、工商总局、版权局、网信办负责)


本文章内容来源于网络公开内容,仅供参考!不对文章内容时效、真实性负责

















2023-09-19 14:43:50重新编辑
深圳石岩镇官田新时代工业区劳务派遣公司      深圳浪口工业区劳务派遣公司      深圳大浪水库同富裕工业区劳务派遣公司      深圳龙华上塘工业区劳务派遣公司      深圳横岭工业区劳务派遣公司      深圳龙华镇第八工业区劳务派遣公司      深圳龙华富士康工业劳务派遣公司      深圳龙华镇第四工业区劳务派遣公司      深圳龙华大浪水围工业区劳务派遣公司      深圳龙华镇白石龙工业区劳务派遣公司      深圳龙华英泰工业区劳务派遣公司      深圳龙华第一工业区劳务派遣公司      深圳龙华镇第十工业区劳务派遣公司      深圳龙华鹊山工业区劳务派遣公司      深圳龙华镇石观工业区劳务派遣公司      深圳龙华镇下横朗第二工业区劳务派遣公司      深圳龙华狮头岭工业区劳务派遣公司      深圳龙华宝山工业区劳务派遣公司      龙华下油松第六工业区劳务派遣公司      龙华镇大浪墩背工业区劳务派遣公司      松仔园工业区劳务派遣公司      龙华民治第三工业区劳务派遣公司      龙华上塘西头工业区劳务派遣公司      龙华民治东边工业区劳务派遣公司      龙华镇宝华工业区劳务派遣公司      龙华镇大浪街道华盛工业区劳务派遣公司      龙华镇上早工业区劳务派遣公司      龙华镇第五工业区劳务派遣公司      龙华镇民康路口民兴工业区劳务派遣公司      龙华镇清湖工业区劳务派遣公司     

关于我们 加入我们 人力资讯TOP500 网站地图 临时工招聘信息兼职招聘信息

劳务派遣 深圳劳务派遣公司 劳务派遣公司 深圳临时工派遣公司 深圳临时工派遣中介 2
  1. 省督查组莅宿专项督查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
  2. 宿迁启动2019年城乡居民医保参保缴费
  3. 注重争议调解构建和谐关系
  4. 晋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招聘兼职职业技能培训教师和职业技能鉴定考评员的通知
  5. (2016年度)开封市异地居住离退休人员领取养老金资格协助认证表(顺河区)
  6. 关于江西时代高科技节能环保建材有限公司符合申请江西省促进就业基地情况公示
  7. 李克强参加广西代表团审议
  8. 人员新参保业务
  9. 关于开封市金明人力资源开发服务中心延续劳务派遣行政许可的公示
  10. 南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事指南(六)
  11. 沁水县人社局落实五个一接地气
  12. 湾里区财政局等单位2015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拟录用人员公示
  13. 晋城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发布2005年企业工资指导线的通知
  14. 南昌市2016年度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结构化面试人员总成绩及体检有关事宜的公告
  15. 参保单位工资收入申报业务流程
  16. 市企业养老保险管理服务中心企业退休人员领取养老金资格认证工作顺利推进
  17. 沁水县人社局开展深化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活动
  18. 我市举办2017年春风行动大型招聘会
  19. 单位参保登记业务
  20. 2010年开封市通过一级建造师相应专业资格考试合格人员名单
  21. 沁水县人社局以党课正党风、促发展
  22. 南昌地铁1号线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笔试成绩查询及资格审查有关事宜的公告
  23. 关于对2006年度城镇失业青年进行登记培训年审的通知
  24. 南昌市园林绿化局南昌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等单位2016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参公单位工作人员)拟录用人员公示
  25. 晋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招聘大学生公益性岗位的公告
  26. 全体党员干部拜谒焦陵
  27. 创新工作抓维稳畅通渠道化矛盾――阳城县人社局成功处置一起集体劳资纠纷案件
  28. 关于转发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河南省最低工资标准包含项目问题的函的通知
  29. 2019年2月晋城市特殊工种退休人员情况公示
  30. 沁水县上半年实现社会保险基金要情零报告
  31. 泽州县劳动争议案件调解率创历史新高
  32. 市人社局五到位贯彻落实全市政协系统以思想大解放促进六个高质量发展建言献策会精神
  33. 开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电子地图
  34. 2017年城区人社工作会议召开
  35. 市建行对泽州县乡镇农保员社会化征缴业务再培训
  36. 我市新增4名山西新兴产业领军人才
  37. 阳城县首届餐饮业创新创业大赛落下帷幕
  38. 关于开封市合众人力资源有限公司职业介绍许可请示的批复汴人社〔2012〕22号
  39. 阳城县上调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标准
  40. 晋城市市直2018年度灵活就业的就业困难人员享受社会保险补贴花名表公示
  41. 市人才中心全力推进干部人事档案整理工作
  42. 2018年度市人社局局领导接访安排表
  43. 开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召开基层党组织书记述职评议会
  44. 关于开展2010年度公务员培训的通知
  45. 市企业养老保险中心扩容离退休服务大厅改善服务环境
  46. 南昌市县区卫生事业单位2016年度公开招聘被核减岗位的公告
  47. 教师节表彰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公示
  48. 关于在全市房屋建筑领域实行农民工实名制和工资专用账户管理制度的通知
  49. 河南省工伤保险条例
  50. 南昌市文化新闻出版局2014年度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51. 社保杯2017年开封市第二届气排球比赛隆重开幕
  52. 关于审核认定江西恒实建设监理咨询有限公司符合申请江西省促进就业基地的情况公示
  53. 关于2006年全市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情况的通报
  54. 关于开展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岗位等级考核工作的通知
  55. 各事业单位认真部署集中整顿干部工作作风工作
  56. 养老保险四项重点指标专项核查工作调研
  57. 沁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多措并举抓好纪律作风教育整顿月活动
  58. 市小额担保贷款中心确定贷款到期回收率目标
  59. 2011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公告一
  60. 晋城市城区2019年就业援助月专场招聘会活动公告
  61. 宿迁市本级启动2019年社会保险待遇领取资格认证工作
  62. 佛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公布2016年度佛山市市直中、初级评审委员会通过人员名单的通知
  63. 市职业技能培训中心开展创业培训集中回访大会
  64. 我市举行新录用公务员宪法宣誓暨初任下派锻炼培训
  65. 关于转发河南省人事厅关于转发国家人事部的通知的通知
  66. 开封市人民检察院信息网络中心招聘工作人员笔试成绩单
  67. 河南全民技能振兴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2018年河南全民技能振兴工程建设项目评审结果的公示
  68. 我市企业养老保险关系可零障碍转移
  69. 2011年度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通知
  70. 开封市创业贷款担保中心2017年第五批放款人员名单
  71. 关于印发南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做好12333全国统一咨询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72. 关于拟确定南昌市2015年度上半年企业引进高层次人才的公示
  73. 晋城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公布技师任职资格的通知
  74. 关于取消基本医疗特殊病年度审核的通知
  75. 开封市2016年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公告(十二)
  76. 特岗计划招聘首次在河南实施我省计划招聘5000人
  77. 市社保局通许县人脸识别认证新增网点的通知
  78. 申报职业技能鉴定的要求
  79. 南昌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处办事指南(三)
  80. 开封市2017年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公告(三)
  81. 让文明创建实现其应有之义――沁水县人社局文明创建工作综述
  82. 标题和内容已经清空2023-05-12 06:46:19
  83. 晋城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确定2008年度市直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定点零售药店及全市工伤保险协议医疗(康复)机构的通知(晋市劳社保字〔2008〕36号)
  84. 标题和内容已经清空2022-09-09 05:34:20
  85. 标题和内容已经清空2023-05-12 06:46:18
  86. 阳城县町店劳保所四个一做好农民工维权工作
  87. 市社保局顺河区人脸识别认证新增网点的通知
  88. 阳城县召开2019年全民技能提升工程中标机构签约暨工作推进会
  89. 阳城县社保所三措施加强档案管理工作
  90. 晋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域名变更通知
  91. 泽州县劳动保障局认真做好农民工培训工作
  92. 市人社局三张清单落实全省人社工作座谈会精神
  93. 2016年开封市高级技工学校预算基本情况说明
  94. 我市7人入选山西省第三批学术技术带头人
  95. 2014年南昌市城市客运管理辅助人员公开招聘综合成绩查询及体检公告
  96. ***关于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决定
  97. 关于王义元等72名第22批预备党员转正人员名单
  98. 关于2016年度开封市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工作安排有关问题的通知
  99. 城区人社局成功举办2018年民营企业招聘周专场招聘会
  100. 城区人社局居保中心召开全区居民养老保险工作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