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取消基本医疗特殊病年度审核的通知
各参保对象、医疗保险定点经办机构:
我处自2004年开始对特殊病病种实行年度审核工作至今已近十年。通过对特殊病病种的年度审核,有效的降低了不需要住院而又长期需要门诊的慢性疾病参保人经济负担,提高了医保统筹基金的使用效率,为引导参保人员特殊病的合理用药,规范定点医疗机构的诊疗服务,发挥了重要作用。随着基本医疗保险政策的深入人心,群众对基本医保的关注及参保意识也越来越高,也给医保经办机构提出了更高的服务要求。在各级部门的共同努力下,我市完成了医疗保险信息管理系统的换代升级,已实现对特殊病种用药和诊疗范围的计算机动态管理。
目前,我市职工医保的参保人数已达70万人,特殊病的患者超过4万人,为更好的给参保人员提供医保服务,实实在在的方便参保人,经我处研究决定,自2013年11月1日起取消特殊病年度审核,今后特殊病患者不需再到市医保经办机构进行年检。
特此通知
南昌市医疗保险事业管理处
2013年10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