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岗位等级考核工作的通知
洪人社发〔2016〕258号
关于开展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
岗位等级考核工作的通知
各县区(开发区、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直各单位:
根据江西省人社厅《关于开展全省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岗位等级考核工作的通知》(赣人社发〔2016〕340号)文件精神,现就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以下简称工勤人员)岗位等级考核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事项
(一)申报对象
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工勤人员。
(二)申报条件
1.机关和参公单位(不含下属非参公事业单位)在规定工勤岗位结构比例内(技师、高级工、中级工占工勤岗位总数比例分别为5%、20%、40%)、事业单位在核准的工勤岗位职数范围内,符合以下条件,即可申报。
(1)已转正定级且未参加岗位等级考核的工勤人员,可申报参加初级工岗位等级考核。
(2)在本等级工作满5年的初级工,可申报参加中级工岗位等级考核。
(3)在本等级工作满5年的中级工,可申报参加高级工岗位等级考核。
(4)在本等级工作满5年的高级工,可申报参加技师岗位等级考核。
(5)2015年9月30日以后安置到机关事业单位的退伍军人及企业进入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工勤人员,从事相同职业(工种)工作满7年的可直接申报参加中级工岗位等级考核,从事相同职业(工种)工作满12年的可直接申报参加高级工岗位等级考核。
(6)获得省部级以上(含省部级行业)职业技能竞赛前6名或获得省部级以上(含省部级行业)劳动模范称号的工勤人员,可提前1年申报晋升岗位等级,此项政策不能累加和重复享受。
2.单位超出岗位结构比例或没有相应空缺岗位职数,但个人符合以下条件的(含2015年9月30日以后安置到机关事业单位的退伍军人),经单位同意,可直接申报相应岗位等级。
(1)工作年限满10年并在本等级工作满5年的初级工,可申报中级工岗位等级考核。
(2)工作年限满20年并在本等级工作满5年的中级工,可申报高级工岗位等级考核。
3.年限计算
本等级工作年限计算到组织考核考评工作的2016年9月30日。
(三)申报职业范围
1.申报人员必须按文件规定职业(工种)名称和等级进行申报,职业(工种)范围详见***1。
2.原岗位等级职业(工种)名称与规定的职业(工种)名称不一致的,可选择相关相近职业(工种)进行申报。
3.申报岗位等级晋升人员,不得改报其他岗位职业(工种)。确因工作需要岗位变动,本人又能胜任新岗位工作的,经单位同意并在本单位公示一周无异议后,可转报同等级新的职业(工种)。
二、职责分工
(一)各县区(开发区、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组织实施本县区(开发区、新区)初级工和中级工等级的资格审查工作,并组织考生参加市职业技能鉴定中心统一组织的考核鉴定。
(二)市人社局负责组织实施市直单位初级工和中级工等级的资格审查和考核鉴定工作;受省人社厅委托组织实施全市范围高级工等级的资格审查和考核鉴定工作,并负责收集全市范围内申报技师材料统一报省厅,其资格审查和鉴定考核工作由省厅负责。其中,行业特有职业(工种)岗位考核,由省厅授权的省级行业主管部门负责实施。
三、工作程序
(一)各县区(开发区、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组织实施的工勤人员岗位等级考核工作,具体安排由其按有关规定组织实施。
(二)由市人社局负责组织实施的工勤人员岗位等级考核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1.个人申报。个人向所在单位申报。
2.资格审核。各主管单位统一将《江西省机关事业单位职业技能等级考核申报名册汇总表》(***3,EXCEL格式)填好后发送至srsj408@163.com审核合格后,由主管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带齐申报初级工、中级工、高级工、技师人员有关材料及电子版统一到市人社局进行现场资格审核。其中市直单位中属于机关、参公事业单位和未开展岗位设置的事业单位直接报市人社局职业能力建设处;其他事业单位先报市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核定申报岗位职数后,再报市人社局职业能力建设处。除符合超结构比例情况外,无职数的机关事业单位一律不得申报。
现场资格审核应提交以下材料:
(1)《江西省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岗位等级考核评审表》或《江西省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岗位等级考核免于考核审核表》(一式两份)。
(2)《江西省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岗位等级考核申报名册汇总表》(含免于考核人员,一式两份,并报电子版)。
(3)《江西省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岗位等级考核申报比例情况表》(机关和参公单位用)或《江西省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岗位等级考核申报比例情况表》(事业单位用)(一式两份)。
(4)申报高级工、技师人员本人近期(一年以内)免冠证件照的电子照片(相片应为免冠证件照,规格为90*120像素大小,分辨率为300,小写jpg格式)
(5)申报人员现岗位等级证书原件或个人档案中的考核评审表原件(申报初级工不需提供)。
(6)新安置到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退伍军人需出示民政部门安置介绍信;从企业进入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工勤人员,需出示人社部门行政介绍信。
(7)部分特殊工种(电工、焊工、锅炉操作工、压力容器等)还需提供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等相关部门核发的有效上岗操作证(执照),汽车驾驶员需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驾驶证复印件。
(8)申报技师的人员还须准备一份业务论文(应注明姓名、申报职业工种、申报等级、所在单位),届时报省厅进行资格审查。
(9)机关单位和参照公务员管理单位需带本单位《三定方案》或《南昌市党政群机关机构编制管理册》、申报人员《晋升工资档次审批表》(2015、2016年)原件及复印件或2016年9月份单位《财政统发工资表》原件及复印件。
(10)事业单位需带2016年单位《晋薪审批工资变动花名册》原件及复印件。
(11)其他证明材料。
各县区(开区发、新区)、市本级申报技师的人员,统一由各县区(开区发、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直各主管部门于9月14日下午下班前报市人社局,再由市人社局统一报省人社厅。
市本级申报初级工、中级工、高级工的人员和各县区(开区发、新区)申报高级工的人员,统一由各县区(开区发、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直各主管部门于9月23日下午下班前报市人社局。
现场审核地点为抚生路69号市就业大厦409室。
(三)缴费。申报初级工、中级工、高级工资格人员审核通过后,由主管单位统一到市人社局缴纳考核鉴定费,逾期未缴费的,视为报名无效,不予安排考试。
申报技师资格人员需待省厅资格审核通过后,由主管部门统一组织申报人员登录江西省职业资格工作网进入缴费页面进行缴费,缴费完成后,可查看缴费是否成功。逾期未缴费或缴费不成功的,省厅将视为报名无效,不予安排考试。
(四)领取(打印)准考证。申报初级工、中级工、高级工资格人员缴费成功后,主管单位可在规定时间内到市人社局统一领取准考证。(领取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申报技师资格人员缴费成功后,可由主管单位或个人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江西省职业资格工作网自行打印准考证。
(五)考核鉴定
1、高级工及以下考核鉴定分为理论考试和实操考核两项。技师除前二项考核外,还需进行论文写作和综合评审。
2、资格审核通过且符合以下条件的人员,免于参加考核。
(1)已取得原劳动部门或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核发与申报晋升岗位一致的国家职业资格证书;
(2)参加职业技能竞赛获得与申报晋升岗位等级一致的职业资格证书;
(六)证书发放
1、考核鉴定合格人员,由各级人社部门按照管理权限核发加盖了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术岗位考核印章的国家职业资格证书。
2、证书领取。由单位统一办理,凭单位介绍信和盖有资格审查合格章的个人考核评审表原件到各级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集中时间领证和盖章。(免于考核人员由单位凭单位介绍信、免于考核审核表和其原职业资格证书办理领证和盖章手续)
3、相应岗位等级资格年限从考核合格当年9月30日起算。
四、时间安排
市人社局负责组织实施的工勤人员岗位等级考核工作,时间安排如下:
(一)单位组织:印发文件之日起;
(二)现场资格审核:技师审核为9月12日至14日、其他审核为9月19日至23日;
(三)缴费:现场资审合格后缴费;
(四)领取准考证、考核鉴定和证书核发:时间另行通知。
五、工资待遇
工勤人员通过岗位等级考核并取得加盖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术岗位考核印章的国家职业资格证书,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后,兑现相应工资待遇。
六、收费标准
工勤人员晋升岗位等级考核工作,必须严格按照发改委、财政等部门批准的技能鉴定收费标准进行收费,不得擅自提高收费标准和另立收费项目。缴费标准根据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转发规范和调整我省职业技能鉴定收费标准的通知》(赣人社字[2012]492号)规定,即初级工260元/人,中级工310元/人、高级工350元/人。
七、工作要求
(一)工勤人员岗位等级考核工作是一项政策性强、涉及面广、关注度高的工作,各级人社部门和各单位要按照有关规定精心组织、周密部署、认真实施,切实做到告知到位、标准统一、严格审查、真实负责;在考核鉴定中要严肃考试纪律,注意考风考纪,确保该项工作顺利进行。
(二)各单位和个人须如实填报申报材料中的相关信息,不得弄虚作假,一经发现,取消个人晋升资格,并对申报单位通报批评。受到记过以上处分且处分期未满的工勤人员,不得参加申报晋升岗位。
(三)工勤人员岗位等级考核工作由省人社厅负责解释。
有关通知和表格可在市人社局官网(http://rsj.nc.gov.cn)和中国南昌职业培训网(http://zgnczp.gov.cn)查询及.
市人社局职业能力建设处联系电话:0791-87697739
市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联系电话:0791-83880312
南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8月30日
***1:江西省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岗位等级考核可申报的职业(工种)范围与等级.doc***1:江西省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岗位等级考核评审表.doc***1:江西省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岗位等级考核申报名册汇总表.xls***1:江西省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岗位等级考核申报比例情况表(机关和参公单位用).doc***1:江西省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岗位等级考核申报比例情况表(事业单位用).doc***1:江西省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岗位等级考核免于考核审核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