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06年全市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情况的通报
关于2006年全市农村社会养老保险 工作情况的通报 晋市劳社保字〔2007〕10号
各县(市、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2006年,我市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在各级政府的大力支持和全市农保工作人员的共同努力下,保费收缴取得突破性进展,全年共收缴保费3671.89万元,全市农保基金累计达12059万元,名列全省第一。新增参保人数2.5万人,总人数达27.5万人,创历史新高。2006年各县(市、区)保费征缴情况分别是:泽州县1828.59万元,阳城县800万元,城区425万元,高平市283.3万元,沁水县207万元,陵川县128万元。 泽州、沁水两县为什么保费征缴工作完成的好?主要是因为政策创新有了明显突破,对参保农民实行了财政补贴,开创了全省财政补贴农保的先河,沁水把农保工作纳入了新农村建设的整体规划,泽州县政府高度重视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连续三年把农保工作列入县政府为民办十件实事之一,保费征缴连续两年超千万元,保持全省第一,使农保工作走向了正常化、规范化的发展轨道。阳城县农保工作的特点是多年来一直充分发动并保持了乡镇企业参保工作的积极性,使农保工作得到了很好的开展。但县财政补贴政策不到位是制约整体工作不能快速发展的主要原因,城区保费征缴完成好的主要原是因为抓住了本区的特点,开展了对失地农民养老保险的试点,仅一个村就征缴保费300万元。阳城、高平、城区和陵川县虽然都做了大量的工作,各自都有自己的亮点,保费征缴工作均有了长足的进步,但与泽州县、沁水县相比,已经有了差距,主要是补贴政策不到位,这是制约农保工作不能正常发展的主要瓶颈。市政府于2006年8月15日转发了泽州县《关于全县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实行县乡村三级补贴的通知》(晋市政办〔2006〕106号文件),要求各县(市、区)政府要学习泽州县的做法,结合本地实际,对参保农民,特别是贫困地区农民参保,实行有效的政府补贴,引导广大农民参加社会养老保险。今后,希望对还没有出台农保补贴政策的县(市、区),要尽快落实晋市政办〔2006〕106号文件精神,站在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构建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高度,使我市广大农民都能老有所养,为构建和谐的社会主义新农村做出更大的贡献。
二○○七年一月二十八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