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6年度开封市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工作安排有关问题的通知
汴人社〔2016〕188号
关于2016年度开封市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
任职资格申报评审工作安排有关问题的通知
各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直及驻汴有关单位、市属院校、有关企业:
为做好2016年度全市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工作,按照省有关工作要求,结合我市职称工作实际,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工作安排
河南省职称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前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完善中小学教师职称政策和2016年中小学高级教师评审工作安排的通知》(豫职改办〔2016〕37号)和《关于2016年度河南省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安排有关问题的通知》(豫职改办〔2016〕40号),召开了全省职称工作会议,对我省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结构比例审核、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考评结合系列(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业务考试做出了具体安排,调整了职称外语政策,进一步畅通职称评聘绿色通道,修订完善了多个系列(专业)的评价标准,相关文件可登录河南职称网查询、。
各县(区)人社局、各单位要在规定的时间内,按照有关要求,对所属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人员进行资格审查,报送参评材料,逾期不予受理。
二、报送市职改办进行资格审查的材料
(一)以县(区)或市直局(委)为呈报单位,使用“河南省职称工作信息系统”分系列、级别、专业和评审类型规范打印的《河南省____年度____系列申报____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审查表》(其中申报农民技术人员和民间艺术人才的《资格审查表》可手写或打印)(A3纸,一式3份)。
审查合格后,同时接收与纸质《评审简表》同内容的申报信息电子文本。
(二)申报人的现任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聘任证书、学历、学位证书和继续教育证书原件。
(三)以县(区)或市直局(委)为单位,报送申报人所在单位开展“公开、展示、考核、评议、监督”情况报告1份。
(四)驻汴单位或外地市委托代评人员,需提交主管部门或外地市职改部门出具的委托代评函。
三、报送市职改办中评会的材料
(一)统一要求报送的材料
1.呈报单位报送材料的目录(清单)一式2份,标注单位名称、评审材料总数、分专业材料数、破格人数等。1份报相应评委会,1份呈报单位留存。评审材料一人一袋,袋子外面注明申报人单位、姓名、申报系列、专业。
2.申报人和用人单位签字、盖章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材料真实性保证书》一式2份,1份报相应评委会,1份呈报单位留存。
3.《河南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或《河南省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或《河南省农民技术人员职称评定表》或《河南省民间艺人职称评定表》一式3份。《评审表》第1页“相片”栏内粘贴本人近期免冠1寸照片,并在“单位人事部门电话”栏内详细填写单位及个人联系电话。
4.经单位审核、使用“河南省职称工作信息系统”规范录入、打印的《河南省____年度____系列(专业)____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简表》一式3份以及同内容的《评审简表》电子文本。申报农民技术人员和民间艺术人才的《评审简表》(可手写或打印)一式20份。
5.申报人的第一学历、学位证书及符合申报要求的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复印件各1份。属于补发、换发的毕业证须同时提交学籍档案;毕业证丢失的,应由单位出具查档证明并提交人事档案。
6.申报人现任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专业技术资格、执业资格)证书、聘任证书原件、复印件各1份。其中外地市调入我市工作的人员,须按规定办理任职资格证书确认手续后,方可参加评审。
7.任现职以来(任职年限超过4年的,为近4年)年度考核登记表原件。非公单位未进行年度考核的,由所在单位提供书面证明。
8.2014年以来的河南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证书原件。
9.任现职以来正式发表、出版的代表性论文、著作原件和加盖单位人事部门公章的检索页。
论文须附在互联网的万方数据资源系统、重庆维普中文科技期刊数据库、清华同方中国知网等国内主流数据库网站上检索的检索页或经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批准的期刊出版单位的网站上进行检索并打印的检索页。著作、教材须附在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网站“CIP数据核字号验证”的检索页。
未按要求检索、验证的论文和著作只作为业绩参考条件。
申报系列有论文鉴定要求的,申报人须指定论文鉴定篇目(鉴定论文须提供与原件一致的复印件1份),其中,正常申报人员鉴定1篇,破格、转评、后学历申报人员鉴定2篇。
10.申报人任现职以来获奖证书、专利证书、成果鉴定证书及经济、社会效益等主要业绩材料原件。
11.申报系列(专业)评审条件中所要求的其它材料、证明,以及其他反映申报人学术、技术水平的材料原件。
(二)下列有关人员另须报送的材料
1.非公单位申报人员,提交证明单位性质的有效文(证)件、本人为该单位员工的聘用合同以及交纳养老保险的交费单据等有效证明原件。
2.从机关调入或从军队转业到企事业单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申报人员,提交原公务员身份、军队转业的证明材料和到企事业单位工作的任职文件等原件,或加盖单位公章和证明人签字的复印件。
3.申报高校教师的人员提交1章教案,申报实验师的人员提交2份实验教案(复印件须加盖学校教务部门公章)。
4.按照有关规定需要参加评审答辩的人员个人业务自传一式5份。答辩人员须到评委会进行答辩。答辩时提交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件,答辩时间由评委会另行通知。
(三)申报人所有业绩材料在用人单位公开展示后须加盖单位公章(证书、证件等在复印件上加章)。参评业绩材料(包括论文、著作、成果、奖励等)的计算截止时间为用人单位职称申报推荐的时间。
四、有关事项
(一)国有企事业单位有正式人事关系的人员,须按照相关程序和要求通过本单位人事机构申报评审专业技术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