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迁启动2019年城乡居民医保参保缴费
2019年度城乡居民医保参保缴费时间为2018年10月10日至2018年12月30日。凡宿迁市范围内未参加城镇职工医疗保险的城乡居民,持有宿迁市居住证外地居民,未参加其他基本医疗保险的,可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该市城乡居民医疗保险。
宿迁市2019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标准为每人每年230元,政府补助每人每年不低于540元。未在规定时间内参保缴费的、未取得居住证的外市居民,个人缴费标准为每人每年770元。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成员、特困供养人员、具有当地户籍的临时救助对象中的大重病患者、重点优抚对象、享受政府基本生活保障的孤儿、二级以上重度残疾人员等符合医疗救助条件的参保人员、符合条件的建档立卡低收入人员以及符合医疗救助条件的计划生育特殊家庭人员个人无需缴费,由政府代缴。大中专院校在校学生由学校统一办理参保缴费手续。
参保人员可通过微信、市人社局门户网站等多种网上平台进行自助缴费,也可到中行、建行、交行、民丰银行、邮储银行柜面缴费,还可通过银行代扣代缴、银行网银、银行自助终端缴费,全市银行缴费网点已达282个。截至目前,已参保缴费92889人,金额达2130万余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