枣林乡四举措规范农村低保工作
一是严把政策关。严格按照国家界定的条件和范围,对申请人进行把关。首先对低保对象进行调查摸底,登记造册;其次通过召开村民代表大会,逐一进行民主评议,根据家庭收入、财产、劳动力状况和贫困原因等条件,按照评议结果确定低保对象。
二是发挥村务公开作用。低保对象确定后,在各村村务公开栏进行公示,广泛接受群众监督,群众有反应的,认真核查,不符合条件的坚决纠正。
三是实行动态管理。针对低保对象不断发生变化的特征,乡民政办定期对低保对象的生活状况进行核查,对不符合低保条件的及时调整,对新增的低保对象积极予以解决。
四是加强监督管理。不断规范和完善低保资金管理制度,加强资金管理,确保专款专用,同时,加强低保对象的监督,通过定期对低保户进行核实,确保所有低保资金及时发放到位。(枣林乡 赵永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