慈溪市多措并举着力加强新型城市化人才队伍建设
一是政策保障。制订出台《关于加强新型城市化专业人才保障工作的若干意见》,建立引进人才津贴制度,对为该市服务每年不少于6个月的高层次建设规划人才,5年内按实际在慈月数,每人每月给予2000-4000元的津贴补助。对引进来我市工作的建设规划专业高层次人才,帮助解决子女入学、配偶就业等实际困难,并按规定优先安排人才公寓、限价房等保障性住房或提供住房补贴。
二是人才保障。加大建设规划实用人才引进培养力度,启动实施“百名新型城市化专业人才引进计划”和“百名新型城市化骨干人才培养计划”,力争到“十二五”末,面向国内外引进新型城市化专业人才100名,培养新型城市化中高层次人才100名。
三是机构保障。组建市建设工程技术合作中心,主要承担与有关高校、研究机构和设计单位的建设工程技术交流合作。调整充实市城乡规划研究院,主要承担城乡规划战略性、前瞻性、综合性、基础性研究,以及技术咨询等职责;院长一般由正高职称或博士学位的专家担任,面向全国公开招聘,实行30-50万元年薪制,并提供120平方米左右住房一套,工作满10年后可享有房屋完全产权;经费采用政府资助、政府购买和自筹资金等筹措模式,市财政每年核拨人才开发基金100万,专项用于专业人才培训、科研资助和奖励等。
四是技术保障。成立市委、市政府新型城市化专家咨询委员会,每年召开专题会议1-2次,重点为该市新型城市化建设提供决策建议、专业咨询、理论指导和技术支持。成员主要面向慈溪或宁波籍全国知名建设规划专家聘请,采用聘任制,每届聘期一般为两年,聘任期间每年给予2万元左右的工作经费补助。同时鼓励用人单位采取短期聘用、项目合作、技术攻关、人才租赁等方式引进建设规划类智力项目,市财政给予一定的经费资助。
五是领导保障。着力提升领导干部专业化水平,设置市建设局总工程师、市规划局总规划师职位,明确相应资格条件和工作职责。切实加强领导干部专业化培训,2010年10月,以城市规划建设、资源环境保护等内容为重点,组织20多名党政人才赴新加坡参加新型城市化专题培训班,通过学习借鉴国外先进地区发展新型城市化的先进理念和管理模式,着力增强我市领导干部推进新型城市化的业务能力和专业水平。(2011-01-05)